
4月28日,庆和省公安厅经济警察部门表示,正在完善案卷,处理P.B.H.女士(31岁)和Đ.V.C.先生(39岁,同住庆和省芽庄市南坊)关于生产、经营来源不明的红枣和枸杞食品,并在TikTok Shop、Shopee等电子商务平台销售的行为。
此前,4月24日,经济警察同时对P.B.H.女士担任经理的TAKLA农产品贸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和Đ.V.C.先生担任经理的日法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突击检查。
这两家企业均位于黎红峰1号都市区,芽庄市南坊。
检查时,警方在TAKLA公司发现近1300件带有TAKLA品牌的食品,如红枣腰果夹心骆驼奶糖、新疆红枣、养生奶茶、水晶雪梨蜜、蜜枣、云南养生茶、甘肃枸杞蜜、姜桂花蜜、黑金枣等。
所有上述商品均无发票和凭证证明其来源。
此外,职能部门还查获了250多箱原料,包括红枣、枸杞以及许多服务于生产、包装活动的机器设备。
经初步核实,警方确认Đ.V.C.先生购买了来源不明的红枣、枸杞等原料,然后转卖给P.B.H.女士进行加工,并包装成印有TAKLA品牌的包装。
随后,这些产品通过“云南Natural”和“新疆TAKLA红枣”等账号在TikTok Shop、Shopee等电子商务平台上销售。
然而,这些账号并未按规定进行产品公告登记、成分和品质检验。
据警方称,从2024年6月至案发,上述两人非法获利约60亿越南盾。
(编译:Eric;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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