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红儿(Hồng Nhi)反映,其母亲69岁,居住在胡志明市新永禄乡(xã Tân Vĩnh Lộc),医保卡于2025年11月20日到期。由于需要连续持卡以看病治病,家人提前一个月缴费续期。
然而,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第56号决议自2025年11月14日生效后,其母亲属于免费领取医保卡的对象,但至今仍未获得退款。
胡志明市社会保险局副局长阮国清(Nguyễn Quốc Thanh)表示,根据第56号决议第5条第2款的规定:“如果本决议的对象已持有医保卡,则补贴自该医保卡到期之次日起适用。”
因此,对于已缴费购买家庭医保卡且已发行并生效的情况,参保人将无法获得已缴费用的退款。
“只有当现有医保卡到期后,属于第56号决议范围的人员才能免费领取下一张医保卡,该卡自旧卡到期之次日起生效。”
对于红儿母亲的情况,已缴费的医保卡于2026年11月20日到期,则根据第56号决议的新卡将自2026年11月21日起生效。
类似地,一位名叫秋(Thu)的读者反映,其母亲的医保卡于2025年12月9日到期,但已于2025年11月7日缴费续期以确保连续权益。之后,当地未退款,而是发放了有效期至2026年12月9日的新卡,家人担心是否会出现重复持卡的情况。
关于此情况,阮国清先生确认:当居民之前购买家庭医保卡时,该卡已按规定生效。根据第56号决议的免费医保卡仅在旧卡到期后接续发放,因此不会出现两张卡同时有效的情况。
“因此,已缴的家庭医保卡费用将不予退还。居民将在当前医保卡到期后立即获得免费医保卡。”阮国清先生强调。
根据第56号决议,年满65周岁至75周岁以下、在胡志明市登记常住户口且未享受其他医保政策补贴的人员,将获得全额缴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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