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芽庄三岛与30年前购地居民对话,接受土地证办理建议

越南芽庄三岛与30年前购地居民对话,接受土地证办理建议

阮维光先生——庆和省农业与环境厅厅长——近日表示,该厅正在完善档案,报告与投诉公民第二次对话的结果,要求解决芽庄三岛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发放问题。

30年前,范文遵先生和陈国泰缘女士的家庭在芽庄市永海坊三岛8组购买了一块341平方米的土地。

该土地原为一名居民在1975年前开垦,后于1992年转卖给他人,此人于1996年将部分面积转让给范文遵先生家庭。

范文遵先生家庭购买的土地原本毗邻三岛的旧墓地,是一片沼泽荒地,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进行改造才能成为居住用地。

24年前,范文遵先生家庭已获得庆和省人民委员会按规定限额150平方米的居住用地使用权证书。剩余面积按规定只能作为多年生作物用地,因此他未办理证书手续。

根据档案,庆和省批准一家企业在三岛投资后,芽庄市人民委员会通知收回范文遵先生家庭及其他近40户家庭的土地,用于该企业的酒店项目。

庆和省人民委员会于2004年作出决定,收回2002年发给范文遵先生家庭的150平方米居住用地使用权证书。

范文遵先生提出投诉并起诉、上诉至上诉法院,最终获得岘港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撤销了庆和省人民委员会关于收回其土地使用证书的决定。

然而,胜诉后,范文遵先生在土地上建房居住,却遭到芽庄市人民委员会行政处罚(2006年7月)和强制拆除决定。

范文遵先生再次起诉,芽庄市初审法院和庆和省上诉法院均撤销了该强制决定。

因此,至今范文遵先生家庭30年前购买的土地中有150平方米已获发居住用地使用权证书,并有房屋被芽庄市人民委员会认定为“自2006年建造并稳定使用至今”。

然而,2024年12月,范文遵先生提交申请,要求为其土地剩余的173.5平方米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却被芽庄市农业与环境处通知拒绝处理。

因此,他提起第一次投诉,要求芽庄市人民委员会主席撤销该通知,但被驳回,于是范文遵先生向庆和省人民委员会主席提交第二次投诉,并已获受理。

受理投诉后,2025年8月,庆和省人民委员会决定委托农业与环境厅核实澄清范文遵先生和陈国泰缘女士的投诉内容。该厅已提交补充核查报告,日期为2026年5月5日。

5月7日下午对话后,农业与环境厅厅长阮维光及与会各部门代表一致同意上述补充核查报告内容,并一致建议庆和省人民委员会主席接受范文遵先生和陈国泰缘女士的第二次投诉。

该建议要求:指示北芽庄坊人民委员会主席撤销芽庄市人民委员会主席(合并前,第3199/QĐ-UBND号,2025年6月20日)关于第一次投诉解决的决定,并按照投诉内容,在规定权限内解决范文遵先生家庭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发放问题。

(编译:Cici 越南网;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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