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建设部驳回关于交通工程保修期10年的建议

在答复山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建议文件中,越南建设部不同意多项关于延长工程保修期、在道路上公开插设承包商名称标牌以及不保留保修金或保函机制的提议。

此前4月,山河集团建议将交通工程最低保修期从2年提高到10年。该企业认为目前的保修期相对于工程寿命过短,若延长一年,仅越南公路局每年就可节省超过12.5万亿越南盾的维护费用。若再增加8年,节省金额可超过100万亿越南盾。

然而,建设部认为这种计算方式并未准确反映保修与工程维护的本质。越南公路局预计2025年使用的超过12.5万亿越南盾资金主要用于管理、定期养护、修复运营中的损坏、应对自然灾害以及维护国道系统,并非全部用于处理承包商保修期后的缺陷。

该机构强调,保修仅适用于因承包商施工缺陷在一定期限内产生的质量问题,而维护是贯穿工程整个寿命周期的常规活动。越南公路交通工程投资者协会也认为,若对所有交通项目强制适用10年保修期,保函、保险、风险预备金和投标价格将显著上升。

在建筑企业正面临原材料价格、燃料、贷款利率和运输成本巨大压力的背景下,这一规定可能导致项目总投资额大幅增加。

越南建设部驳回关于交通工程保修期10年的建议

此外,建设部认为10年保修期也不符合当前交通工程的维修周期。根据养护规程,沥青混凝土路面通常在运营约5年后进行维修,经过两次中修后进行大修。“将保修期延长至10年将不符合工程保修的实质”,建设部表示。

该机构还指出,各类工程的规模、性质和技术特点各不相同,因此不能对所有项目适用统一的保修期。在日本,一般建筑工程合同责任期限为交付后2年,设备机械通常为1年。10年标准仅特别适用于新建住宅,主要针对主体结构和防水,并非交通工程的通用标准。

不同意插设承包商名称标牌

除了延长保修期的提议,山河集团还建议强制在道路上公开插设承包商名称标牌,以便民众监督工程质量。建设部表示,现行法律已要求投资方在施工过程中设置工程信息标牌,其中包含投资方、承包商、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名称。建设部不同意在工程完工后保留承包商名称标牌。

原因在于,提升工程质量需要综合措施,包括完善技术标准、加强设计与施工管理、强化实地监督以及提高承包商能力,而非仅通过公开标牌“提高意识”。

建设部还认为,在道路上增设保修信息标牌可能对交通参与者造成干扰,因为这些标牌并非服务于道路安全。目前,建设部尚未发现任何国家强制要求承包商在工程完工后公开插设名称标牌。

对于有多家承包商参与的项目,建设部认为质量责任应由专业机构评估,而非由民众自行判断。建设部将研究在国家建筑活动数据库和电子门户网站上公开承包商信息、工程质量及保修期限,而非在道路上插设标牌。

继续保留保修金或保函

山河集团的另一项提议是,在规定的保修期结束后,不再保留承包商的保修金或自愿保函。建设部表示,现行法律规定保修金额最低为合同价值的3-5%,具体取决于工程等级。该保证金可以现金或银行保函形式提供,并在保修期满后返还。

据建设部称,大多数管理机构、投资方和大型建筑企业都认为,保留保修金或保函是必要的,用以约束承包商责任,并确保在出现缺陷时有资金来源进行处理。“不及时修复承包商缺陷导致的损坏将给投资方和工程使用者带来风险,尤其是高速公路”,建设部表示。

然而,该机构表示,如果承包商自愿承诺提供超过规定期限的保修,投资方和承包商可以在合同中协商责任范围、处理机制,并考虑在延长期内不再继续保留保修金或保函。

(编译:Ivy ;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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