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胡志明市指示于7月初完成《特别都市法》草案

越南胡志明市指示于7月初完成《特别都市法》草案

据此,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阮孟强刚签署文件传达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阮文得的指示,以加快《特别都市法》草案的制定进度。

胡志明市的目标是在2026年6月20日前完成征求主管机构意见,最迟于2026年7月1日完成按规定提交评审,同时完善全部卷宗以在2026年7月第一周提交。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责成市人民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协调国会代表团办公室和胡志明市人民议会、胡志明市司法局及相关机构,审查、更新并提议补充编纂组和秘书组成员。

完善各小组以确保法律制定过程中的参谋效率,服务于法律通过和颁布后的立即实施。建议卷宗于2026年5月14日前提交内务部评审。

对于起草组,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责成司法局牵头协调相关机构审查参与人员,确保满足法律制定的质量和进度要求。各机构被要求指派直接负责的领导和掌握专业知识的人员全程参与法律草案的制定过程。

胡志明市司法局协调市人民委员会办公室、财政局、发展研究院及相关机构,提议常设部门组成,作为与法律起草牵头机构协调的联络点。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建议各机构和单位主动准备内容,以配合胡志明市计划的工作会议。其中注意审查法律的适用范围,审查与城市发展相关的法律规范性文件,确定胡志明市在新阶段发展所需的困难和需要补充的法律问题。

财政局审查与资金来源相关的任务进度,以及符合胡志明市权限的适当政策机制。同时评估正在胡志明市适用的若干专项决议的执行情况。

司法局在各个起草阶段咨询征求各级主管机构意见的解决方案,并更新进度。

专题工作会议后,司法局有责任快速报告进度和拟纳入法律草案的内容,供各小组和相关机构研究、提出意见和反馈,然后提交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常务委员审议并给出意见。

《特别都市法》的意义

《特别都市法》制定项目将为胡志明市打造一个符合特殊城市实际发展需求的体制框架,目标长期,通过充分、及时具体化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为建设和发展特殊城市创造稳定、可持续的动力。

胡志明市司法局协调司法部完善共77条的《特别都市法》草案。草案包括11章、77条,正在由胡志明市司法局协调司法部,从5月11日至15日持续与专家、科学家、各部门行业合作以完善。

(编译:李程 ;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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