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胡志明市开发新工业区必须配套建设工人宿舍和出租型社会住房

越南胡志明市开发新工业区必须配套建设工人宿舍和出租型社会住房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刚刚就本市工人宿舍和住房租赁计划作出指示。

根据指示,委托越南加工出口区与工业区管理委员会主导审查,确保新工业区的发展与工人宿舍、出租型社会住房以及必要的社会基础设施(包括文化、医疗、教育和区域交通连接)的规划相结合,符合市委的方针和指导。

委托胡志明市住房发展基金主导,协调相关机构和单位,审查评估基金的人力补充需求、资金来源和运营保障条件;提出提高运营效率的解决方案,以继续支持干部、公务员、职员、武装力量和低收入劳动者按规定贷款购买或租赁住房;并向市人民委员会报告执行结果。

委托财政局继续主导,指导市住房发展基金处理所分配任务中的困难和障碍;同时审查并建议市人民委员会考虑为基金补充注册资本,以有效执行所分配的任务。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委托建设局主导,迅速协调相关机构和单位,审查完善档案、报告和必要的文件草案,提交主管机关审议批准本市社会住房发展方案;其中重点发展面向低收入人群、直接生产工人、工会会员以及需要稳定住所的干部、公务员和职员的出租住房

主导并协调司法局及相关机构和单位,审查并汇总社会住房和工人宿舍领域的法律困难和障碍;建议并提请主管机关审议,将必要机制和政策补充到《特别都市法》草案中,为顺利实施本市社会住房开发计划创造有利条件。

主导并协调内务局及本市各坊、乡、特区人民委员会,组织全面调研评估干部、公务员、职员和劳动者的住房需求,特别是租房需求。

上述任务须在2026年6月20日前完成。

(编译:Cici ;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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