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4日,越南总理黎明兴签发关于在实施机构精简和各级行政单位合并过程中加快闲置房地产开发利用和处理进度的公电。
截至4月27日,需继续处理第二阶段闲置房地产数量仍然较多(超过6000处)。
为确保进度,总理要求各部长、部门首长全面颁发所属权限范围内关于管理和使用公共财产的文件。这一任务同时下交地方领导,须在5月份完成。
尚未完成闲置房地产处理的中央各部委和机关负责人须指导在5月25日前完成尚未处理的闲置房地产处理决定。
另一方面,总理要求对继续使用或已划拨、调拨用作办公场所、事业单位活动场所的房地产进行核查,确保符合使用标准和定额。
对于地方,总理要求严格贯彻中央的18号结论,即“在预算困难条件下,最大限度地利用现有办公场所功能;尽可能限制在各省市新建办公场所和行政中心。各部委、机关、地方应对决定的必要性负责,确保国家预算使用效益,不影响其他重要目标,防止浪费和消极现象”。
同时,需直接领导和指导对管理范围内的闲置房地产进行管理、开发和处理,确保在第二季度完成处理、开发和使用,避免损坏、降级和浪费。
对于已作出划拨、调拨、功能转换决定用作办公场所、事业单位活动场所和公共用途的房地产,总理要求地方指导尽快完成移交、接收并投入使用。
各省市领导还需直接与乡级单位对接,以指导和解决闲置房地产处理问题。
其中,总理要求每个地方指派一名省委、市委或省人委、市人委领导直接指导财政部门协调相关单位,直接与乡级单位开展工作。
据政府首脑称,现行关于公共财产管理和使用的规范性文件已将权力充分下放给部长、中央机关首长和地方各级政府决定。
因此,他要求各部委和地方领导主动、坚决地指导对管理范围内的公共财产进行核查、管理和开发利用,确保效益,避免公共财产浪费;同时全面负责管理范围内闲置公共财产的处理和开发利用进度与效果。
总理公电指出:“闲置房地产的管理、开发和处理工作的实施情况,是评价部委和地方首长工作绩效(KPI)的指标之一。”
(编译:张悦 ;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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