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内市人民议会关于支持发展清洁能源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和非机动交通的决议草案中提出了上述内容;该草案还支持将交通工具从化石燃料转换为清洁能源,并限制造成环境污染的排放车辆。
根据草案,从2035年1月1日起,市人民委员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在某些路段、车道、行车方向和时段的限制通行路线和范围。

建设厅——负责起草的咨询机构——表示,私家车辆限制范围的确定将基于区域内公共交通(如城市铁路、公交车、公共自行车等)的承载能力。当居民的出行需求得到满足,出行方式得到及时替代且不中断时,城市才会考虑实施限制。
限制车辆的区域还必须满足交通基础设施、交通组织和分流、监控系统等条件,以确保可行性和有效性。
根据草案,在每次限制实施阶段前至少12个月,河内市人民委员会将公布限制范围地图、实施路线图、车辆转换支持方案以及替代出行方案。
草案还提出了限制使用化石燃料的道路运输经营车辆的时间表。
对于从事运输经营的摩托车,包括使用网约车平台的车辆,平台提供商必须确保清洁能源或电动车辆的比例在2027年1月1日前达到20%,2028年1月1日前达到50%,2030年1月1日前达到100%。
对于出租车和9座以下(含9座)的载客运输车辆,包括使用网约车平台的车辆,清洁能源车辆比例必须在2028年1月1日前达到50%,2030年1月1日前达到100%。自2026年7月1日起,新投资的9座以下出租车和汽车必须使用清洁能源或绿色能源。
河内约有810万辆道路机动车辆,其中110万辆汽车(占13.6%)和约700万辆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占86.7%),此外还有约120万辆来自全国其他省市的首都机动车辆。在约700万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中,有95%使用汽油。
(编译:李程 ;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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