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于5月8日发布了第673/QD-BXD号决定,公布了在智能交通领域应用物联网项目的实施方案。
该计划旨在组织同步有效地执行总理于2025年12月11日批准的在智能交通中应用物联网的第2692/QD-TTg号决定中分配的任务。它还明确了相关机构和单位在实施该倡议时的工作内容、时限和职责。

2026-2028年的具体目标是完成物联网在智能交通应用的国家制度框架和技术标准。据此,将至少选择两个城市试点实施集成物联网交通数据的智能运营中心;南北高速公路东段将全部配备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所有电子收费数据将集成到一个通用的智能交通数据共享系统中。
此外,90%的关于交通物联网的国家法律文件、标准和技术法规将被制定、颁布或提交颁布。
在2029-2035年期间,越南将扩大物联网在智能交通中的应用。据此,至少5个城市和10个省份将部署和运营集成物联网交通数据的智能运营中心;100%的物联网交通数据将标准化,并准备在建设部、公安部与地方当局之间互联共享;至少50%的主要交通路线(高速公路、环路)将安装物联网传感器基础设施,用于道路基础设施的管理、监控和维护。
该计划还概述了实施的任务和解决方案,包括研究、提出和完善法律框架(法律文件体系、技术标准体系)以在智能交通领域应用物联网;建设智能交通中的物联网基础设施;在智能交通中部署物联网应用。
该计划的资金将来自国家预算、公私合作伙伴关系、官方发展援助和其他合法来源。鼓励国内外企业、组织和个人的资助;来自其他已批准项目和计划的综合资金以及其他合法来源将用于执行任务。
鼓励国内技术企业发展物联网设备和平台,逐步掌握核心技术并减少对进口组件的依赖。
为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和网络安全领域的企业、研究机构和大学提供研发激励和支持机制。
(编译:Cici;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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