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顺化市委表示,顺化市委检查委员会在顺化市委检查委员会主任胡氏秋恒的主持下,举行了第八次会议,审议、结论并建议对干部、党员的若干违规行为进行纪律处分。
在会议上,顺化市委检查委员会决定对顺化市委宣教与民运部办公室主任、原承天顺化省民事判决执行局副局长黄世雄处以警告处分。
据市委检查委员会的结论,在承天顺化省民事判决执行局工作期间,雄先生在监督、盘点现金和暂扣执行款账户以及管理个人数字签名数据存储设备方面缺乏责任心。
由于这一漏洞,负责执行判决的会计窃取了雄先生的数字签名数据存储设备,伪造凭证,侵占了暂扣执行款。
顺化市委检查委员会认为,雄先生的违规行为损害了党组织和个人的声誉,已达到需要纪律处分的程度。
同样在会议上,顺化市委检查委员会审议了对顺化市农业与环境厅厅长、兼顺化市新农村建设国家目标计划协调办公室主任阮庭德先生存在违规迹象的检查结果。
结论指出,作为负责人,德先生放松了领导,在签订选择承包商和履行新农村建设计划宣传合同方面缺乏检查监督。
市委检查委员会认定,吉祥军队公司利用漏洞伪造播出文件和凭证,以完善验收和结算文件,侵占国家预算。
此外,在发现违规行为后,德先生未指导对与吉祥军队公司的所有相关合同进行全面审查以预防和处理类似违规,也未主动向有权限的上级报告此事。
顺化市委检查委员会认为,上述违规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损害了德先生本人及其工作和生活所在地党组织的声誉。
据此,顺化市委检查委员会建议有权限的上级考虑对阮庭德先生进行纪律处分,同时要求顺化市人委会党委常委检查并处理相关干部、党员的责任。
(编译:Ivy ;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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