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晚,越南公安部表示,贪污、经济、走私犯罪调查局已扩大调查方向为“违反国有资产管理使用规定造成浪费损失;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利用对职务人士的影响力谋取私利;失职造成国家、机关、组织、企业财产损失”。
该案发生在越中矿产与冶金有限责任公司(VTM)及相关单位,属于中央反腐败、反浪费、反消极指导委员会关注指导的范围。
公安部调查警察机关已补充立案刑事案件,起诉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并对24人进行搜查。其中16人涉嫌“违反国有资产管理使用规定造成浪费损失”,包括:
吴士孝,陈仲孟——原VTM副总经理。
杜文强——原VTM总会计师。
阮俊龙,陈文强——原VTM销售部部长。
梅文精,邓叔抗,阮明春,黎富兴——原越南钢铁总公司(VNS)董事会成员。
豆文雄——原VNS总经理,阮仲魁——VNS副总经理。
黎春俊——原老街矿产公司(LAMICO)经理。
谢光韶——原VTM总经理,阮德强——原VTM投资计划部部长。
阮志雄——总经理,陈维尊——INFISCO投资设计与服务咨询股份公司专员。
两名被告人阮维勇——原VTM总会计师,郑凯原——原VNS投资发展部部长、原VTM董事会副主席,犯有违反国有资产管理使用规定造成浪费损失罪和失职造成国家、机关、组织、企业财产损失罪。
被告人陈俊勇——VTM董事会成员,犯有失职造成国家、机关、组织、企业财产损失罪。
两名被告人黎玉兴——原老街省工贸厅副厅长,杜长江——原老街省工贸厅厅长,犯有利用职务之便罪。
被告人阮玉谦犯有利用对职务人士的影响力谋取私利罪。
被告人裴士玉,VTM物资部部长,犯有受贿罪和失职造成国家、机关、组织、企业财产损失罪。
被告人裴清平——总经理,被补充起诉犯有失职造成国家、机关、组织、企业财产损失罪。
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三局)批准后,公安部调查警察机关已依法执行上述决定和命令。
公安部调查警察机关正在调查,巩固文件和证据,证明已起诉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查明获利因素(如有)。同时进行审查、扣押、冻结财产,以确保彻底收回国家财产。
(编译:Jon;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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