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吨假保健食品案:检察院驳回“收钱是感谢礼物”的辩解

100吨假保健食品案:检察院驳回“收钱是感谢礼物”的辩解

7月29日,审理MediUSA公司、MediPharm公司及相关企业近100吨假保健食品生产销售案的14名被告的庭审继续进行辩论阶段。

在律师陈述辩护观点后,检察院代表针对各组意见进行了答辩,重点集中在原海关官员被告因受贿罪被起诉的案件上。

根据指控,阮友遵(原副处长)和阮世越(原海关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收受了阮能孟(MediUSA公司董事长)的钱财,以便为原料批次办理通关手续。

检察院认定阮友遵承担主要角色,直接收取企业15亿越南盾,并将其中7亿越南盾转交给阮世越。

被告阮友遵被建议判处7至8年有期徒刑,阮世越被建议判处5至6年有期徒刑,罪名均为受贿。

律师:收钱是“感谢礼物”,并非贿赂

为被告阮世越辩护时,律师并未否认其当事人两次从被告阮友遵处收钱,包括3亿越南盾和4亿越南盾。

但律师认为,这两次均发生在被告完成专业工作之后。

根据律师的论点,第一次收取3亿越南盾发生在阮世越首次指导修改文件之后。第二次收取4亿越南盾是在其签署答复企业的文件并发给河内海关、海防海关之后。

“当时,被告认为这是专业工作完成后的感谢礼物,而非实施违法行为的条件”,律师陈述道。

100吨假保健食品案:检察院驳回“收钱是感谢礼物”的辩解

律师还认为,海关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能仅是指导、解答手续疑问,而通关决定权属于各口岸海关局。

“如果阮世越的指导文件有误,口岸海关也不得放行。因此不能说被告利用职务之便为企业通关”,律师辩称。

与此同时,为阮友遵辩护的律师提出了另一种解释,认为其当事人只是“衍生受贿,依赖于上级”。

据律师称,以副处长的职位,阮友遵对处理企业建议没有最终决定权。

为证明这一点,律师引用证词称,在从MediUSA收到预付款3亿越南盾后,阮友遵全部拿到办公室交给了上级。在收到后续1.2亿越南盾时,阮友遵也立即将4亿越南盾转给了阮世越。

“这些细节表明,如果没有上级同意,被告完全无法独自承诺帮助企业”,律师说道,并建议法庭考虑其当事人的次要角色以减轻刑罚。

检察院:“不可接受”

在答辩中,检察院代表驳斥了所有上述论点。

对于认为办完事后收钱只是“感谢礼物”的观点,检察院代表强调这种理解“不可接受”,因为它违背了法律规定。

“如果这种理解被接受,将会导致非常危险的后果”,检察官强调,并认为如果将办完事后收取的钱财视为“感谢礼物”,履职尽责与谋取物质利益之间的界限将被模糊。这也将使实际上的反腐败规定失效。

对于阮世越,检察院认为被告是公务员,完全具备法律意识,但仍收钱为企业解决困难。

根据公诉机关,案卷显示双方事先就金额进行了沟通和约定,因此有足够依据认定受贿行为。

“如果只是履行公职,就不会有私下见面收钱的事”

对于阮友遵只是按上级指示办事的论点,检察院反驳称被告并非被动。

据公诉机关,正是阮友遵直接与阮能孟沟通,将企业需支付的钱款从约8亿越南盾提高到15亿越南盾,以谋取不正当利益。

被告还直接联系、多次收钱,并将部分转交给阮世越。

“这是出于牟利目的的主动、故意行为,不能视为只是按指示行事”,检察官肯定道。

检察院代表提出问题:如果确实只是客观执行公务,海关官员应按行政程序办理文件。

“不可能出现让企业要求私下见面、将钱送到单位门口才处理公务的情况”,检察官指出。

因此,检察院维持对阮世越、阮友遵受贿罪的起诉。

公诉机关代表还表示,对各被告的建议量刑均低于法定最高刑罚,且未建议适用剥夺从业资格等附加刑。

“我们对许多被告学历高、专业强、曾受良好教育感到非常同情和惋惜。希望服刑结束后,被告们有机会运用知识和技能进行正当劳动和谋生”,检察官说道。

辩论结束后,审判庭宣布休庭合议,预计将于7月31日下午宣判。

(编译:Ivy;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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