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青年在线》报道了位于林同省(原平顺地区)Suoi Kiet乡的东海-嘉亨公路长约5公里、造价近200亿越南盾,投入使用仅几个月便严重损坏后,众多读者反响热烈,表达了不满。
大多数意见认为不能推卸责任,主管机构应从设计、承包商选择到施工监督等环节进行全面检查,以明确责任并制定补救措施。
必须查清使用数月后道路损坏的责任
读者“Hang Vinh”建议审查承包商选择、设计方案的合理性以及监督过程,为何移交后的工程质量如此低劣。
“道路严重损坏、退化时,他们抛出各种理由推卸责任。那么责任在谁?谁应负主要责任?”——邮箱tle5****@gmail.com的读者愤慨道。
类似地,邮箱dang****@gmail.com的读者认为,道路损坏时各方都互相推诿,导致道路依旧破损,百姓受苦,国家资金已支出。
关于上述问题,林同省Tánh Linh地区项目管理委员会主任Võ Hữu Cơ先生表示,投资方继续要求联营承包商进行修复。“承包商如果做错了就必须修复”,Cơ先生强调。他还表示,委员会将建议地方政府共同阻止超载运沙车辆在承包商修复期间通行该路段。
在与《青年在线》交流时,联营承包商Thanh Son Binh Thuan有限责任公司和Nam Binh股份公司的成员Nguyen Thai Chau先生解释,东海-嘉亨公路项目早期损坏主要是由于超载运沙车辆通行所致。“施工路基时,超载数十吨的运沙车来回行驶,导致结构无法保证。车辆日夜行驶,我们出面阻止无效,录像拍照还遭威胁”,Chau先生说。

为何道路损坏近一年仍未修复?Chau先生认为,如果超载自卸车持续如此通行,无论修复多少次都会很快损坏,联营承包商无法承担费用。据他介绍,该路段设计为四级公路,承载10吨,但运沙车数十吨频繁通行。“我们多次建议投资方和地方政府采取措施阻止超载运沙车,但未果。新铺设的沥青尚未充分粘合就被超载数十吨的运沙车通行导致损坏”,Chau先生解释道。联营承包商代表还表示,部分损坏原因是运沙车所致,建议车主和司机有责任与联营承包商共同修复。
道路损坏,修复责任在承包商
Suoi Kiet乡人民委员会主席Nguyen Trong Van先生进一步表示,乡政府将配合阻止超载车辆在该区域通行,但道路损坏的责任在于承包商必须按合同承诺修复,不能以超载运沙车为借口。“超载运沙车是另一回事,涉及多个管理单位的责任,不止乡政府。如果没有道路,我们仍会配合检查超载车辆,要求符合规定”,Van先生说。
(编译:Cici ;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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