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8日,胡志明市公安表示已对武黄龙(42岁,龙灵债务收购公司经理)及16名同伙提起公诉、执行逮捕令以暂羁押,调查其“勒索财产”罪行。
其他相关人士被采取禁止离开居住地措施以配合调查。
根据初步调查结果,2020年,武黄龙成立龙灵债务收购投资股份公司(总部位于胡志明市新山一坊)。此前,龙曾经营一家讨债服务公司,但该企业因法律禁止讨债活动而解散。
然而,龙并未停止活动,而是转向“债务收购”模式,实质是利用虚假合同继续组织非法讨债。

调查确定,龙的公司建立了严密的运作机构,包括“法务队”、“收债队”、客户部、会计和技术部门。嫌疑人被分配具体任务:接收档案、评估债务、核实借款人住所和财产,直至直接组织讨债。所有数据、讨债进度和指挥管理均通过内部软件进行。
值得注意的是,调查机关认定这些“债务收购合同”只是为合法化讨债活动披上的外衣。实际上,公司并未向债权人支付收购债务款项,而是约定按收回金额的一定比例分成。分成比例因案件而异,从25%到55%不等。此外,客户还需缴纳高达数千万越南盾的“档案评估费”,如果讨债不成,该费用不予退还。
为施加压力迫使债务人还钱,龙灵公司的小组经常使用多辆贴有企业标识的汽车,出动2至5名穿制服、有纹身的人员前往债务人家中、工作场所或经营地点。这些对象聚众闹事,大声讨债,跟踪日常生活,连续多日纠缠,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并严重损害受害者的声誉和心理。
调查机关确定,从2020年至今,该公司已签署400至500份“债务收购”合同,收回超过1000亿越南盾,获利150至200亿越南盾。

其中一起案件发生在英勇综合诊所(新协坊),T.Q.D.与H.H.L.因超过50亿越南盾的款项产生纠纷。2024年底,L.与龙灵公司签订合同“出售”债务。接手档案后,武黄龙指示多个小组持续前往D.的家中和诊所讨债。这些对象将车停在诊所门前,聚众闹事,擅自进入诊疗区域,大声施压,甚至要求民众不要前来就诊,以损害诊所声誉。
据调查机关,讨债小组多次强迫D.夫妇签署超过51.7亿越南盾的债务确认书,承诺按公司要求还钱。尽管被坊公安多次传唤和提醒,这些对象仍继续纠缠、监视和跟踪受害者家庭的日常生活长达数月。
另一起案件涉及东顺坊的K.T.K.O.女士,龙灵公司的小组采用类似手法:频繁聚集多人前往其家中、仓库,坐在门前监视,大声恐吓,并宣称将“跟到底”直到还清债务。这些行为使受害者担心影响生意和家庭生活。
紧急搜查武黄龙的工作地点,警方缴获多台电脑主机、法律文件、债务收购合同、收支账簿、近2亿越南盾现金及多辆用于讨债活动的汽车。

胡志明市公安认定这是一个有组织的犯罪链条,利用企业模式掩盖胁迫性讨债行为,侵犯公民合法权利和利益,破坏地方社会治安秩序。调查机关正在扩大案件调查,明确相关个人的作用,并追查其余对象。
通过此案,胡志明市公安建议民众在发生民事纠纷、借贷财产时,应通过诉讼、调解或执行机构等合法途径解决。绝对不要雇佣任何组织或个人使用精神恐吓、聚众等方式进行非法讨债。所有假借企业名义勒索财产、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
(编译:Jon;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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