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农业环境部提议修改10项法律以简化行政程序

该法律草案旨在修改和补充农业与环境领域10项法律的若干条款,包括作物生产、畜牧养殖、兽医、渔业、水利、堤坝、水资源、气象水文、地质和矿产。

农业环境部代表表示,该提案源于落实越南国会关于处理法律法规障碍的特殊机制的第206/2025/QH15号决议,以及政府2026年5月18日发布的关于在农业环境部管理下减少、下放和简化行政程序及简化商业条件的第66.19/2026/NQ-CP号决议。

根据上述决议,政府负责向国会提交一项法律,修改和补充现行13项法律的相关规定,确保该法在2027年3月1日前生效。

然而,农业环境部表示,距离2027年3月1日时间紧迫,起草13项单独法律草案在进度、一致性和法律体系的完善方面难以保证。

起草一项法案以修改和补充农业与环境领域10部法律的若干条款是合适的,因为这些法律在行政程序和商业投资条件方面密切相关。

该草案中值得注意的内容之一是对畜牧法中有关动物饲料生产合格证书颁发和撤销规定的修改。证书的颁发和撤销权将下放给省级人民委员会主席,适用于省内动物饲料生产设施。

这项规定被认为符合权力下放的政策,减轻了中央机构的负担,并缩短了申请的处理时间。对于进口国有特殊要求的情况,管理机构将根据政府规定颁发和撤销证书,以确保符合国际要求和出口活动。

同样,在矿产领域,该草案也对《地质和矿产法》进行了修改,将权力下放给地方。省级人民委员会主席将能够在必要时审查和批准禁止矿产活动区域的矿产勘探,然后再提交许可证申请。新规定也将适用于农业环境部部长许可权限范围内的矿产,旨在简化程序并增强地方在处理新兴项目中的主动性。

该部起草了一份提案,建议国会常务委员会允许国会在一次会议(第16届国会第二次会议)上以简化程序批准该法律草案,自2027年1月1日起生效。

农业环境部要求各部、部级机构、各省市人民委员会以及越南工商联合会于6月5日前向该部提交书面反馈意见,以完成法律草案卷宗,提交司法部评审。

(编译:张悦;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116801/

(0)
上一篇 1小时前
下一篇 1小时前

你可能喜欢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