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庆和省要求监察部门介入处理公民胜诉后判决执行缓慢案

越南庆和省要求监察部门介入处理公民胜诉后判决执行缓慢案

6月12日,居住在福定乡(原宁顺省,现庆和省)的黄文泰先生表示,他刚收到庆和省人民委员会关于其家庭胜诉后两年来仍未得到完全执行的判决的公文。

如《青年报》此前报道,两年前,泰先生及其两个子女黄氏全云和黄总国锋在行政诉讼中胜诉,被告为宁福县人民委员会(原宁顺省,现属庆和省),涉及土地收回及赔偿不合法的问题。然而至今,泰先生一家仍未获得土地方面的判决执行。

庆和省人民委员会由副主席陈和南签署的文件称,该省已收到福定乡人民委员会关于黄文泰先生案件情况的报告。

庆和省人民委员会还收到省人民检察院要求通报泰先生案件中行政诉讼执行结果的文件。

因此,庆和省人民委员会主席责成省监察厅检查、审查此前省人民委员会各项指示的执行情况,查明福定乡人民委员会是否已按时、充分地执行;同时建议对相关集体和个人在任务执行中是否存在拖延、不严肃等问题进行处理。结果须在2026年6月22日前向省人民委员会报告。

越南庆和省要求监察部门介入处理公民胜诉后判决执行缓慢案

此外,庆和省人民委员会主席还责成福定乡人民委员会主席与农业与环境厅、省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委员会、南庆和地区土地发展分行及相关单位继续按照法律规定开展藩朗-塔占市双行道工程项目的赔偿、支持、安置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省人民委员会要求地方仔细研究胡志明市高级人民法院第785/2024号行政上诉判决及相关指示文件,以正确执行判决,并须按照要求向省人民检察院书面通报结果。

庆和省人民委员会主席要求相关工作必须在6月20日前完成并报告结果,不得继续拖延。

关于此案,此前庆和省人民委员会已责成福定乡人民委员会牵头协调各职能部门,在2026年3月内解决黄文泰先生家庭有关事宜。

随后,福定乡人民委员会向庆和省人民委员会发函,请求将处理时间推迟至2026年4月20日。

然而,在4月20日下午与泰先生家庭的最新工作会议上,福定乡人民委员会继续将处理时间推迟至2026年7月。地方给出的理由是正在集中资源进行宁顺1号核电站项目及配套工程的土地征收工作。

据福定乡人民委员会称,为处理上述案件,乡于6月11日发函要求南庆和地区土地发展分行继续按照胡志明市高级人民法院2024年7月25日第785/2024号行政上诉判决,依法对藩朗-塔占市双行道工程项目进行赔偿、支持、安置工作。

乡要求上述土地发展分行在6月18日前通报结果,以便开展后续步骤。

根据档案,2021年和2022年,宁福县人民委员会(宁顺省)发布了6项关于收回土地、赔偿、支持的决定,涉及泰先生家庭(包括其子女)的土地及地上财产,用于藩朗-塔占市双行道工程项目建设。

泰先生及其两名子女不服上述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宁顺省人民法院初审判决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请求。

泰先生及其子女向胡志明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在2024年7月25日的上诉庭审中,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撤销了宁福县人民委员会关于收回土地、赔偿、支持、收回土地及地上财产等6项涉及泰先生家庭土地的决定。

然而至今近两年,泰先生家庭仍未得到充分执行。目前,泰先生一家只能挤在狭窄的房子里,生活极为困难。

(编译:张悦;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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