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统一公寓使用期限按工程年限

政府统一公寓使用期限按工程年限

政府统一规定公寓使用期限按工程建设年限,确保与工程使用期限相适应、统一。

在9月18日颁布的立法专题会议决议中,政府责成建设部在《住房法》(修订案)草案中明确规定上述内容。

同时,政府要求具体规定公寓到期后的处理方式,其中明确公寓业主的权利和义务,例如有权继续使用土地使用权以重建公寓,在到期时承担财政义务以新建公寓等...

建设部根据城市类型、人口密度、面积比例设计框架标准,作为各省市具体决策的依据,限制分块出售土地。决议指出:'规定措施以最大程度防止投机牟利政策的行为。'

同时,建设部完善关于出租住房的规定;明确出租住房、商业住房、公务住房、政策住房等类型的所有权、管理和运营模式。

越南政府统一公寓使用期限按工程年限

政府指出,法案必须有税收、费用、土地使用费、信贷等财政机制,以控制和管理出租住房价格。出租住房享受优惠的标准、对象和范围也需要明确。投资发展和获得出租住房的手续应简化,以满足人民稳定、长期的居住需求。

商业住房项目中出租住房义务的原则、标准和限制也予以规定,以确保各省市决策的法律依据。

根据决议,法案需规定最大程度防止社会住房、出租住房政策投机牟利行为的措施及相应处理制裁。政府将向国会报告,建议试点国家回购无法继续实施或无法转让的商业住房项目的机制。

此前,中央第21号决议确定新建公寓的使用期限按工程年限,业主的财产权必须得到保障。当大楼使用期满时,公寓业主需按规定履行财政义务以重建。

在8月国会讨论的《住房法》草案中,建设部提出'有期限公寓'的定义为:根据建设法规定确定使用期限的公寓。

然而,许多代表认为'有期限公寓'容易让民众误解为50年或70年后将失去公寓所有权。上述概念可能让民众混淆大楼使用期限与公寓所有权。

随后,建设部在最新的《住房法》(修订案)草案中删除了'有期限公寓'的概念,以避免民众对公寓所有权的误解。

在新草案中,建设部还修改完善了关于公寓改造、重建的内容。该机构建议根据工程设计档案确定使用期限,而不是像8月草案那样结合设计档案和实际检验的方案。

该部表示,业主有权继续使用土地面积自行重建大楼,但改造必须按项目开展。实施公寓改造、重建项目的企业可享受额外优惠,如免除社会住房、出租住房义务。

(编译:Cici ;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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