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颁布了第208号法令,涉及航空运输,根据时间节点规定了乘客权益,同时明确了乘客已登机但仍需等待时航司的责任。
从航班延误4小时起可要求退票
假设乘客购买了胡志明市-岘港航班的机票,航班原定8点起飞,以便参加下午的会议。到12点,由于航司自身原因,飞机仍未起飞。会议已赶不上,继续旅程几乎没有意义。
根据现行规定,该乘客必须等待满5小时才能拒绝改签并要求退票。自7月1日起,当第208/2026号法令生效时,这一时限缩短为4小时。
这是第208号法令的新亮点之一,该法令将于7月1日生效。
与多家航空企业交流后,各方一致认为强化延误时保护乘客的责任是合理的。
对于通常仅持续一至两小时的国内航段,将退票时限从5小时缩短至4小时具有实际意义。
等待4小时后,乘客可能已经错过了转机航班、医疗预约或会议。当旅行目的已不存在时,乘客应有权终止行程并获取未使用部分的票款。
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延误满4小时的航班都能退票并获得赔偿。这一权利仅适用于因航司原因造成的延误,例如机组人员不足或运营故障。
如果乘客不同意更改起飞时间、航班或行程,航司必须全额退还票款或未使用部分的票款;同时,如果乘客符合条件,还需预付赔偿。
反之,如果航班延误是由于雷暴、机场关闭或空域限制等原因,因航司过错而退票和赔偿的机制不会自动适用。
因此,问题不仅在于延误多久,还在于原因归属。然而,乘客通常只收到诸如“运营原因”或“飞机晚到”等通用通知,因此难以确定自身权益。
法令要求航司致歉、说明原因,并至少每30分钟更新一次预计起飞时间。
关于乘客权益的争议在航班延误和取消仍相当普遍的情况下尤为值得关注。
航班延误和取消的现状,哪家航司垫底?
据越南民航局称,2026年5月,各航司共运营20280个航班,其中2614个延误,占12.9%,83个取消;全行业准点率为87.1%。
太平洋航空以95.2%的准点率领先,而越游航空最低,为82.2%。从数量上看,越捷航空延误航班最多,达1284架次,其次是越南航空,871架次。
飞机晚到是最大原因,导致1611个航班延误,占延误总数的61.6%。在83个被取消的航班中,越南航空占56架次,越捷航空20架次,越南航空服务公司5架次,竹岛航空2架次。
登机后长时间等待但未起飞,算延误吗?
饮用水、餐食和休息场所是另一类权益,与退票和赔偿不同。航班延误2小时起,航司必须提供饮用水或等值抵用券;3小时起提供餐食;6小时起安排合适的休息场所。
这些义务基本已有规定,但第208号法令做了更明确的规定,其中补充了发放抵用券的形式。
因此,原定18点起飞但到21点仍未起飞,因天气恶劣,可能不属于赔偿范围,但乘客仍应从20点起获得饮用水,21点起获得餐食。
该法令还补充了乘客已登机后航司的责任。如果舱门已关闭但30分钟后仍未起飞,航司必须提供饮用水,确保通风、温度、卫生,并在需要时提供医疗支持。
如果延误超过3小时且无法确定起飞时间,航司必须让乘客下机,除非出于安全或安保要求。
实际上,《年轻人报》记录到许多乘客反映已登机但仍需等待起飞,原因包括跑道拥堵、地面设备不足、技术故障或尚未安排足够的机组人员,例如飞行员工作小时限制届满需要替换等。
此外,如果航司将起飞时间比票面时间提前或推迟超过5小时(在公布基准航班计划之前),乘客可选择退票、改期、改变行程或改乘其他航班。
专家认为,第208号令更明确地规定了乘客权益,但效果仍取决于执行环节。
如果航司只笼统地通知原因,不主动指导支持方案,而乘客必须自行前往航司柜台索要餐食、抵用券或退票,这些权益在实践中将难以得到保障。
(编译:Jon ;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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