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志明市人民法院正在受理对Hoàng Sỹ Thắng及其同案犯的一审刑事案件,胡志明市人民检察院以非法运输毒品、非法买卖毒品、组织非法使用毒品、非法储存毒品、包庇犯罪、不举报犯罪、非法侵占财产、使用机关组织虚假文件等罪名提起公诉。
胡志明市人民法院已作出开庭审理的决定,该案将于2026年8月17日至9月12日在胡志明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但本案中有4名被告人已潜逃并被通缉,包括:Hà Danh Nậm(52岁,住义安省Giai Lạc乡);Nguyễn Thế Trân(31岁,住胡志明市Gò Vấp坊);Nguyễn Xuân Hiếu(29岁,住胡志明市新山一坊);Trương Thiên Ân(25岁,住胡志明市Bình Thạnh坊)。
胡志明市人民法院呼吁上述被告人投案自首,以享受党和国家的宽大政策,配合诉讼机关确保辩护权和自行辩护权(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条、第61条)。若被告人不出面或投案,则视为放弃自行辩护权,将缺席审判。
4名乘务员被利用从法国携带毒品回越南的案件在2023年引发舆论震动。主谋将毒品放入牙膏盒中,被职能部门认定为Hà Danh Nậm(52岁,义安省人)。
Nậm将毒品放入牙膏盒内,与洗衣粉袋、咖啡、可可粉、巧克力、牙刷、漱口水、洗发水等包装在一起以伪装逃避检查。随后Nậm雇佣乘务员、在法国定居或学习的越南人将毒品放入行李箱或通过快递服务运回越南,并雇佣Hoàng Sỹ Thắng和Bùi Văn Ánh按照Nậm的指示接收和交付毒品给买家。其中,超过2.9公斤氯胺酮和8.3公斤MDMA毒品是Nậm雇佣4名乘务员从法国经由新山一国际机场携带回越南的,并指示Thắng接收,但于2023年3月16日被查获。
调查过程中发现,从2023年1月至3月,Nậm多次指示Thắng接收共8件从法国运往越南的藏毒包裹,这些毒品被精心伪装在牙膏盒和日常用品中,随后分发至胡志明市及周边地区的接头点。具体而言,Thắng直接在同奈省的收货点接收货物,然后重新包装并雇佣Ánh按照Nậm的指示交付给收件人。每次运输的报酬从600万至5000万越南盾不等,Thắng将部分报酬转给Ánh。交货过程顺利,毒品数量巨大,主要是MDMA,每次多达数千粒。
2023年3月15日,Nậm向Thắng转账2000万越南盾,并指示Thắng提供虚假电话和收件人信息,以便Nậm安排他人联系Thắng交付毒品。3月16日下午,Nậm通知Thắng毒品已抵达越南,并请Thắng将总计1400万越南盾转入Trần Thị Thu Ngân(乘坐越南航空VN10航班于2023年3月16日从法国飞往越南的4名女乘务员之一)的账户。随后事情败露,Nậm要求Thắng丢弃已使用的SIM卡和手机以逃避抓捕。
(编译:李程;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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