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在制定的《重点工业法》草案中,越南工贸部提议授权总理决定对国家重点项目实施本土化机制,其中包括高速铁路、国家铁路和城市铁路。
提议的机制包括将招标包细分以便越南企业参与、对部分项目指定国内投资方或承包商、发布必须进行本土化的产品和服务清单,并建立保障实施资金的机制。
据起草机构称,该政策的目标是提高国内商品和服务的利用率,为越南企业更深入地参与大型项目创造条件,从而逐步掌握技术并提升竞争力。
草案还对参与本土化机制的企业提出了要求。据此,企业必须具备在核心环节如主要设备的生产、维护、保养或维修方面的自主能力。
此外,鼓励企业承担高附加值的工作,如EPC总承包、设计总承包、项目立项咨询、项目管理、系统集成、工程运营以及生产服务于项目的辅助工业产品。
不仅限于铁路领域,本土化机制还被提议适用于其他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国防和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重点项目。这些项目包括风电、太阳能发电、火力发电、小型模块化核电站、绿色氢气生产、电子、半导体、高科技、石油天然气开采加工、战略矿产以及环境和应对气候变化项目。
越南工贸部表示,发展基础工业、优先工业、尖端工业和辅助工业的方针已在多个任期中得到明确。关于继续推进国家工业化和现代化的第29号决议也要求优先配置资源并建立足够强大的机制,以发展冶金、机械制造、新材料、能源工业、数字技术、生物工业和辅助工业等领域。
据起草机构称,目前尚无关于国家重点项目本土化机制的单独规定。国内企业参与大型工程主要依赖于在各招标包中的竞争力或关于投资、研发和技术转让的通用鼓励政策。
草案还允许对部分重点工业产品和服务采用国内订购或指定招标的形式。适用情况包括:首次在越南市场出现的产品、基于科技研究成果形成的产品,或服务于国防、安全、能源和环境保护的产品。
据越南工贸部称,这些机制将有助于为国内工业产品创造稳定输出,鼓励企业投资技术、研究和创新,从而提高越南工业的自主能力。
(编译:Cici ;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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