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芽庄北坊撤销拒绝办理土地证和驳回民众申诉的决定

越南芽庄北坊撤销拒绝办理土地证和驳回民众申诉的决定

芽庄北坊人民委员会主席刚刚作出决定,撤销芽庄市人民委员会主席和市农业农村环境部在合并前发布的两份行政文件,涉及处理三村(Ba Làng)居民的申诉和拒绝办理土地证的问题,《青年在线》曾多次报道。

具体是,撤销原芽庄市自然资源与环境部2025年3月21日第319/TB-TNMT号通知,该通知拒绝处理范文遵(Phạm Văn Tuân)和陈国泰缘(Trần Quốc Thái Duyên)夫妇位于原芽庄市范文同街245号的土地使用权证(173.5平方米)申请。撤销原芽庄市人民委员会主席2025年6月20日发布的第3199号决定,该决定处理范文遵和陈国泰缘的第一次申诉,驳回了他们对上述第319/TB-TNMT号通知的申诉。

在第一次申诉被驳回后,范文遵和陈国泰缘继续提起第二次申诉,并向庆和省领导、职能机关以及《青年报》求助。

范文遵的案件曾由庆和省省委书记严春成(现为中央检查委员会副主任)主持各职能机关接访听取意见并作出结论(自2025年5月28日起)。省委书记结论要求芽庄市人民委员会严格执行岘港市高级人民法院的行政终审判决(该判决于2020年12月宣判,判定原告范文遵和陈国泰缘在芽庄三村的土地相关诉讼中胜诉)。严春成的结论还要求办理范文遵和陈国泰缘正在管理使用的上述地址剩余土地的使用权证手续。

到2026年6月9日,庆和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就该案件作出第二次申诉处理决定,接受范文遵和陈国泰缘的第二次申诉。庆和省主席决定要求芽庄北坊人民委员会撤销芽庄市人民委员会主席的决定和芽庄市农业农村环境部的上述通知。同时要求芽庄北坊“依照法律权限和规定,办理向范文遵和陈国泰缘颁发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证的手续”。根据该决定,除撤销上述两份行政文件外,芽庄北坊人民委员会主席还指示坊职能机关为相关两名公民办理土地证手续。

(编译:Ivy ;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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