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庆和省电力技术员因触电致死案被判刑

越南庆和省电力技术员因触电致死案被判刑

6月29日,越南庆和省第一区域人民法院对一起中压电线电死电工案作出判决,涉及电力技术员的责任。

据庭审信息,2025年12月7日,黄秋红(Hoàng Thu Hồng)作为芽庄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的成员委员会主席,以及阮清平(Nguyễn Thanh Bình)作为副经理,联系了陈文武(Trần Anh Vũ)(永海电力队的电力技术员),请求在芽庄西坊辖区内安装电气设备。

陈文武为芽庄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了施工条件,但未按规定在直接管理单位办理停电送电手续。

施工完成并将电网移交给永海电力队进行送电操作(2025年12月7日19:01至19:13)后,潘玉成(Phan Ngọc Thành)和阮如魁(Nguyễn Như Khôi)(永海电力调度室员工)未能正确执行确保473ĐĐE-17号电线杆劳动安全操作的步骤。

结果,正在为该电线杆安装电气设备的电工N.X.V.触电身亡。

庭审中,被告人陈文武(35岁,庆和省电力股份公司永海电力管理队技术员)被判处1年6个月有期徒刑;被告人阮清平(44岁,芽庄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副经理)被判处1年缓刑,均因“违反电力工程安全运行规定”罪。

被告人黄秋红(68岁,芽庄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成员委员会主席)被判处1亿越南盾罚款,因“违反电力工程安全运行规定”罪。

被告人潘玉成(54岁)和阮如魁(46岁,均为庆和省电力股份公司永海电力管理队工人)均被判处2500万越南盾罚款,因“违反劳动安全规定”罪。

关于民事责任,审判庭还判决上述5名被告及芽庄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向受害者的合法代表赔偿1.2亿越南盾的丧葬费。

精神损害赔偿金2.3亿越南盾,并为受害者已故子女和父母提供总计4.95亿越南盾的赡养费。

审判庭还注意到受害者与陈文武、阮清平之间的自愿补偿,即这些被告人自愿每人额外缴纳5000万越南盾。

审判庭还认为,在调查过程中,所有被告均坦诚供述,供词与相关证据一致。

(编译:张悦 ;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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