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7月3日审理两名前军队少将和阮文后(胡炮)的上诉法庭上,许多受害者表示不愿接受赔偿,并要求法院承认他们与福山集团签订的合同。
作为回应,检察院代表维持了对阮文后诈骗侵占财产的指控,同时驳斥了投资者是善意第三方的观点。
在中央军事检察院公布起诉意见并建议量刑后,7月3日下午,律师和数百名投资者代表参与了辩论环节。
庭审中一个引人注目的进展是近400名投资者的反应——他们被诉讼机关认定为案件的受害者。
与诈骗案常见情况相反,在讯问和辩论过程中,许多投资者一再声称自己没有被骗,不要求被告人阮文后(福山集团前董事长)赔偿,这与检察院的观点相反。
与此同时,检察院认定福山集团前董事长侵占超过7000亿越盾,因此建议被告人必须赔偿投资者。

据150多名投资者群体的代表称,他们签订的合同是与法人实体福山集团进行的,而非个人阮文后。因此,完成项目、向客户交地的义务应由企业承担。
投资者群体认为,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不存在欺诈因素。项目是公开介绍的,基于许多与规划、交地相关的文件和决定,客户可以查阅。
他们还辩称,阮文后没有侵占客户财产的目的。据投资者称,筹集的资金已被企业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缴纳土地使用费和项目实施。
据投资者称,如果阮文后将客户资金用于错误目的或转投其他项目,那是企业对公司的责任,并不改变企业与客户之间民事关系的性质。
许多人还认为,检察院确定的超过7000亿越盾的数字仅反映了已缴纳的金额,并未考虑过去十多年因失去投资机会而造成的损失。
据他们称,土地是十多年前购买的,如今价值已增长数倍。如果合同被宣布无效,客户只能拿回已支付的款项,其权益将受到严重影响,而项目仍可继续推进。
因此,投资者请求审判庭承认已签合同的有效性,同时明确客户向企业缴纳的资金如何使用,以及谁在此过程中受益。
持相同观点的、保护数百名投资者权益的律师请求法院将他们认定为善意第三方而非受害者。
据律师称,在签订合同前,客户已检查了许多规划、交地的文件和决定,这些文件均得到国家机构的确认,因此完全有理由相信项目的合法性,“无法也不得不知晓之后产生的违规行为”。
针对投资者和律师的观点,中央军事检察院代表维持了对阮文后诈骗侵占财产的指控。
据检察院称,当时芽庄机场的地块尚未达到开展项目的条件。被告人明知该地块的法律状态仅停留在主张阶段,尚未完成收回、交地手续,但仍指示员工宣传项目已具备合法性,以签订合同并筹集客户资金。
公诉机关代表认为,阮文后的上述行为构成了欺诈因素,导致民事交易无效。因此,阮文后必须对犯罪行为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检察院还驳斥了投资者是善意第三方的观点。据公诉机关称,当被告人的行为被认定为诈骗时,买地人的诉讼地位依法必须是受害者。
“受害者拒绝接受赔偿是他们的权利,但诉讼机关仍有责任确定案件的真实性质并依法解决民事责任”,检察院代表表示观点。
在当天上午的起诉意见中,检察院还确定福山集团的所有活动均由阮文后操控。因此,赔偿责任属于被告人阮文后。
除了建议对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外,检察院还建议庆和省继续完善必要手续,以便将芽庄机场区域的项目按规定投入运营。
在检察院代表陈述观点过程中,台下许多投资者无法保持冷静,表达了反对情绪,导致审判长多次要求他们维持秩序。
辩论结束后,审判庭表示将进行长时间合议,预计于7月6日下午宣判。
(编译:Ivy;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119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