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常务副总理范家督刚要求胡志明市彻底解决阻碍,以便在2026年内完成胡志明市防洪项目一期工程。该项目最大规模的潮汐防控工程已完工超过90%,但由于法律问题和与BT投资者的土地支付方案未达成一致,历经十年仍未竣工。
该项目于2016年启动,初始总投资近10,000亿越南盾,采用BT合同模式,由中南集团作为投资者。工程包括6座宽40-160米的大型潮汐闸门、沿西贡河长达7.8公里的堤防系统以及辅助设施。
根据最初计划,项目应于2018年完工,帮助控制西贡河右岸及胡志明市中心约570平方公里区域的洪涝,该区域居住着约650万人。然而,尽管前两届政府已发布多项决议试图解决困难,工程仍多次停滞。由于工期延长,目前BT项目总价值已增至约14,446亿越南盾。

截至2020年11月第三次停工,项目已完成超过90%的工程量。经过5年停滞,一些障碍得到解决后,工程于2025年底重启,原计划在今年内完成。然而,由于胡志明市和投资者未能就支付方案达成一致,进度继续受到影响。
最大的瓶颈在于BT机制中以土地支付的方式。在这种模式下,投资者垫资建设公共工程,然后国家以等值的土地进行支付。如果计划移交的土地价值低于工程价值,或者法律条件不成熟,项目的现金流就会受阻。
据财政部称,胡志明市提议使用原BT合同中的7块土地向投资者支付,工程价值与土地之间的差额由预算资金支付。而中南集团则希望根据国家审计的结论,按照等价原则,以土地方式支付全部项目价值。
该市计划用于支付的七块土地估值约4,983亿越南盾,远低于调整后的项目总价值。如果按照企业的方案执行,胡志明市必须再安排额外土地以确保价值平衡。
此前,根据初始合同近10,000亿越南盾的总投资,胡志明市计划以16%的土地和84%的现金向投资者支付。当时市政府确定了三块支付土地:C8A地块(位于胡志明市南部都市区A区)、杜春合232号以及原守德市福隆B坊的一块土地。
另外四块计划用于支付的土地包括陈登许多路118B号、陶治路290号、淮玉侯路1005号和平贵路762号。然而,16%土地加84%现金的支付方案后来被认定不合适。根据合同签订时的规定,BT项目以土地支付必须遵循等价原则,即移交给投资者的土地价值应与工程价值相当;差额部分才用现金处理。

这些障碍导致支付计划停滞,影响了项目资金流。到2020年年中,BT合同执行期以及BIDV的再融资贷款期限失效,投资者已没有资金来源偿还贷款并继续施工。该项目随后第三次停工,此前已于2018年和2019年两次暂停。
2021年4月,越南政府颁布第40号决议,允许胡志明市按特殊机制继续实施项目,负责完成工程并按规向投资者支付。然而,根据国家审计署最近的结论,决议颁布后,胡志明市未能及时谈判修正支付方案,导致阻碍持续。
直到2025年7月政府颁布第212号决议继续化解困难,该市才调整方案,使用原BT合同中的7块土地进行支付,差额部分以现金支付。尽管如此,该方案仍存在一些问题,因为部分土地存在法律问题,尚不具备执行条件。国家审计署也认为计划用于支付的7块土地未能确保等价原则。
审计机构建议胡志明市尽快完成对符合条件且各方已达成一致的土地的支付手续。对于仍有问题的地块,该市需与投资者协调核查并统一处理方案。如需补充合同外的土地,双方需调整并签署BT合同的附录。
截至今年3月,胡志明市已向投资者支付了三块土地,包括杜春合232号、平贵路762号以及C8A地块(胡志明市南部都市区A区)。根据地价表,这三块土地的估值总计约2,500亿越南盾。其余地块市政府及相关各方正在继续核查。

据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称,使用原BT合同中的7块土地并支付现金差额的方案,是在根据政府关于解决BT项目困难的第16号决议进行进一步审查后提出的。但财政部认为,该防洪项目已被确定为以土地支付的BT项目,而非以现金支付。因此,该市需在其职权范围内主动决定处理方案并符合规定。
在投资者方面,中南集团表示,由于法律障碍和支付方案未彻底解决,企业无法从BIDV筹集和提取贷款。为维持进度,投资者正自筹资金施工剩余项目,但这一资源不足以完成整个项目。
据中南集团称,为了让BIDV继续放贷,项目需要签署新的BT合同附录,其中更新已批准的调整后总投资并补充支付土地。企业表示,法律手续的延迟还导致贷款利息增加。截至5月底,贷款利息已超过2,500亿越南盾。
为化解困难,中南集团建议胡志明市同意将陶治路290号地块和福隆B坊地块替换为陈兴道路257号和李常杰路79B号地块。据企业称,此次补充旨在确保等价原则,符合审计机构的建议,为签署BT合同附录并疏通项目资金提供基础。
(编译:Cici ;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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