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同奈市监察厅刚公布了对竣工验收检查、建筑施工能力证书及执业证书颁发、保障性住房开发计划及正在实施项目的合规性检查结论。
关于在辖区内正在实施的部分项目中保障性住房买卖、租赁、租购程序的合规性,同奈市监察厅已对3个保障性住房项目进行了检查。
这些项目包括:隆盛坊规划居民区内的保障性住房公寓项目;泰成-顺利居民区内的保障性住房项目;以及隆平新区1.4公顷土地上的保障性住房项目。
为了核查购房者的身份和收入条件,监察组已建议税务、社保、农业与环境部门提供相关档案材料。
经核对,同奈市监察厅发现数百份保障性住房购买申请中的社保参与信息和收入条件不实,与税务和社保机构提供的信息不符。
具体而言,隆盛坊规划居民区内的保障性住房公寓项目中,发现151份申请由当地企业确认身份和收入条件,但申请人在该企业无社保记录。
107份购房申请附有单位或企业出具的身份和收入确认函,但这些单位或企业并非申请人实际工作及缴纳社保的地方。
29份购房申请中,申请人2025年月均实际收入高于规定标准。
监察组已邀请85家签署身份和收入确认函的组织,并书面要求26家组织就购房申请人情况报告(其中19家已反馈)。
结果显示:19份身份和收入确认函并非由相关企业出具;16份确认函由企业出具但申请人实际未在该企业工作;16份由企业出具确认函但申请人未在该企业缴纳社保。
上述核查结果表明,部分购房申请中关于身份和收入条件的申报与实际情况不符,与同奈省税务和社保管理机构提供的信息不一致。
因检查范围和时间有限,监察组未能直接与购房申请人面谈,因此仅能确认35份确认函不合规、无效。
类似地,在泰成-顺利居民区的保障性住房项目中,对16家企业(为76人出具收入确认函)进行核查后发现,13家企业确认已为73名购房申请人签署身份和收入确认函,但这73人均未在该企业缴纳社保。
有3家企业为3名购房申请人出具确认函,但经两次邀请均未配合,因此缺乏依据对这3人进行评估。
在隆平新区1.4公顷土地上的项目中,监察组邀请9家为9名申请人出具收入确认函的企业配合,结果5家企业确认签署了确认函,但其中3人未在该企业缴纳社保。
另有4家企业为4名申请人出具确认函但未配合工作。
由此,申请人所在的组织或企业涉嫌违反《劳动法》第168条第1款及《社保法》第13条第1款、第39条,或申请人可能同时在另一单位工作并缴纳社保,导致其实际收入高于申请档案中的确认收入。
责任在于申请人及其配偶在申请中填报不准确、不实信息;相关组织或企业在确认职业、工作地点和收入条件时也不准确、不实。
同奈市监察长建议市人民委员会主席指导建设厅牵头协调相关单位及3个项目开发商,对违规档案进行检查和复核。
建设厅应严格执行关于整顿、加强透明度、预防审批和买卖、租赁保障性住房工作中不正之风的各项任务。
同时要求开发商主动配合建设厅及时处理社保参与、工作地点和收入条件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购房申请。
已与上述3个项目签订购房合同者应严肃配合职能机关和开发商提供、补充相关信息材料。
若不符合购房资格或条件,购房合同无效,须将房屋退还开发商;拒不退还者将被有权机关依法强制收回。
(编译:Eric ;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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