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同塔省两名原主席受纪律处分

阮文杨和范善义,原同塔省省委副书记、原同塔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受到中央检查委员会纪律处分。

据7月7日下午的公报,中央检查委员会在第八次会议上决定给予范善义(2021-2026年任期同塔省原省委副书记、原人民委员会主席)警告处分;给予阮文杨(2016-2021年任期同塔省原省委副书记、原人民委员会主席)谴责处分。

检查委员会认定,阮文杨和范善义在执行职责和任务时违反党的规定和国家法律,违反党员不得做的规定和表率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必须执行纪律”。

越南同塔省两名原主席受纪律处分

此前,2025年2月,范善义在担任同塔省人民委员会主席时,申请提前近3年退休,并获得书记处同意。当时范善义59岁。

范善义原籍拉普沃县(旧),经济学硕士,曾任工贸厅厅长、塔梅县委书记、省委内政部部长、同塔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自2020年12月起任省主席。2022年底,他曾因涉及采购防疫物资的违规行为受到中央检查委员会谴责。

(编译:张悦 ;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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