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将吉仙国家公园交由同奈省管理

越南政府将于7月16日颁布的第188号决议中提出了这一主张,由副总理胡国勇签署。根据决议,吉仙国家公园将整体移交,包括组织机构、人员、森林资源、土地、资产、财政、文件及相关权利和义务。

农业与环境部被授权协调各机构完成手续,并提交主管部门决定移交事宜。待决定作出后,同奈省人民委员会将直接管理整个国家公园。

由于公园部分区域目前位于林同省境内,越南政府责成内务部在移交获得批准后,对两地的行政区划调整方案进行审核。同奈省和林同省有责任制定并提交该方案供主管部门审议。

吉仙国家公园面积超过8.2万公顷,位于同奈省和林同省境内。这里记录有超过1600种植物和1729种动物,其中包括许多珍稀物种,如亚洲象、爪哇野牛、黑腿白臀叶猴、穿山甲和暹罗鳄。

公园前身是1978年在同奈省新富县建立的一片3.1万公顷的禁伐林。1992年,该区域升级为吉仙国家公园,随后扩大并移交至农业与农村发展部(现为农业与环境部)管理。

2001年,吉仙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定为世界生物圈保护区。四年后,沼泽鳄地区根据《拉姆萨尔公约》被认定为具有国际重要性的湿地,成为越南第二个拉姆萨尔湿地。

(编译:Eric ;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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