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最低工资:劳动者、企业和国家生产力的杠杆

越南最低工资:劳动者、企业和国家生产力的杠杆

7月16日,在国家工资委员会会议上,我们就地区最低工资上调7.8%达成一致,正式自2027年1月1日起实施,并向政府建议。

最低工资的三层价值

在会议上,我分析并捍卫了最低工资政策的三个核心价值,并提出了一种新的运作机制,以创造商业环境的稳定。

有人认为目前的实际工资已远高于最低工资,因此提高最低工资并不会改变劳动者的月收入。然而,我们需要认识到最低工资是计算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会经费的基础。提高最低工资正是保护长期福利——这是劳动者和企业有时在追求眼前收入时无意中忽视的极为重要的部分。

对企业而言,我们不能要求加薪而忽略成本问题和承受能力。生产领域的压力显而易见,利率居高不下,全球经济风险巨大,尤其是纺织、鞋类、木制品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困难重重。7.8%的涨幅被国家工资委员会评估为平衡的数字,在企业承受能力范围内。

对经济而言,工资是劳动生产率的杠杆。我常强调,维持过低的工资正是扼杀创新动力的“陷阱”。如果劳动力过于廉价,企业就会倾向于继续剥削人力而非投资机器和技术。相反,合理的最低工资增长会形成积极压力,迫使企业优化运营、创新技术以提高生产率。因此,最低工资不仅是生产率的结果,更是推动国家生产率的主动工具。

从“敲定数字”转向可预测的公式

我在国家工资委员会上提出,我们需要改变思维:从每年争论敲定一个不固定的数字,转向采用一个固定公式。这有助于企业预测人力成本,制定长期商业计划。我提议的公式为:涨幅 = 通胀 + (增长红利分享系数 × 增长率)。该公式解决了两个目标:弥补货币贬值(通胀)和将国家增长成果分享给最低收入者。例如,通胀预估4.5%,增长率预期10%,若设定分享系数为40%,则最低工资涨幅为:4.5% + (40% × 10%) = 8.5%。但为预防企业难以预见的风险,我建议涨幅为8%。采用此公式后,每年委员会无需争论总涨幅,只需集中讨论一个变量——增长红利分享系数。

放眼国际,例如印度尼西亚,这一分享系数在法律框架中明确规定为0.5至0.9。在越南,我建议该系数应根据三个实际支柱每年讨论:一是市场最低工资与平均工资的差距;二是劳动力供需关系,表现为失业率和“体面就业”(正式且有社保的工作)数量;三是劳动生产率增长速度。

越南最低工资:劳动者、企业和国家生产力的杠杆

工资分区与空间发展

最后,最低工资政策还是经济空间分配的锐利工具。在偏远、贫困地区,我们需要维持低于经济中心的最低工资。这种差距形成自然“吸引力”,鼓励企业将投资转向郊区,为当地居民创造就业机会。如果我们将工资水平拉平,社会后果将非常严重。河内、胡志明市等超级都市将因求职者涌入而持续拥堵,而偏远地区则因年轻劳动力外迁而“空心化”。尤其是在省级行政单位合并和废除县级行政层级的进程中,根据新规划更新工资分区体系是和谐发展的必要条件。

2027年7.8%的涨幅已获国家工资委员会一致通过。但我对本次会议更高的期待是,开启一个科学、透明、可预测的工资增长机制。这才是最低工资真正平衡各方利益、服务于国家长期增长目标的坚实基础。

(编译:李程 ;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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