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0日,第六区人民检察院协同相关机构拆除武进达先生在得乐省克容诺乡布恩图亚斯拉水电站区域非法建造的“赏景”建筑。
据第六区人民检察院称,此前该单位接到媒体反映,称布恩图亚斯拉水电站区域存在为“赏景”目的而进行的非法填埋和建设活动。
经核实,第六区人民检察院确定武进达先生(44岁,居住在林同省南班乡)在27号国道Km76+130处的道路保护用地和道路安全走廊上建造了房屋。
在布恩图亚斯拉水电站库区,达先生还被认定进行了推土、侵占、筑堤挖塘并安装了四个铁制瞭望台,占用总面积1298.07平方米。
第六区人民检察院认为上述行为侵犯了公共利益,影响了道路交通安全走廊和水电站库区保护区域。
核实后,第六区人民检察院向得乐省人民检察院报告,指派检察官与相关机构合作,检查现状并收集文件和证据。
该案是第六区人民检察院在执行国会2025年6月24日第205号决议试点授权人民检察院提起民事诉讼以保护弱势群体民事权利或公共利益过程中处理的。
2026年4月3日,第六区人民检察院发布决定,要求停止违法行为并采取补救措施,强制达先生拆除违章建筑并归还侵占的土地。
截至7月20日,违章建筑已被拆除。
此前,《年轻人报》电子报报道了布恩图亚斯拉水电站沿岸区域为利用景观优势而进行的非法填平和建设活动。据反映,27号国道沿线的部分地区被推平、搭建简易房屋、休息亭和自发商业区,面向水电站水库。其中,武进达先生的区域曾被记录有简易房屋、休息亭和湖畔庭院。当地政府随后进行检查,对部分违规行为记录在案并要求处理。然而此事拖延一年多,现才彻底处理完毕。
拉县(得乐省)人民委员会认为,27号国道旁出现填土建房赏水电站湖景的乱象,是由于乡政府管理松懈、监督不力,因此受到批评。
(编译:张悦 ;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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