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内民事判决执行局7月24日通报,前永福省(旧)省委书记黄氏翠兰已完成民事判决执行义务。
据此,黄氏翠兰家属已缴纳一审刑事案件受理费20万越南盾,此前已全额缴纳近480亿越南盾的受贿/非法获利款项,上缴国库。这笔近480亿越南盾在调查阶段已缴纳,并交至河内执行机构。
不过,黄氏翠兰家属至今未向河内民事判决执行局提交申请,要求出具民事执行完毕证明。
2025年7月,河内市人民法院以受贿250亿越南盾和100万美元的罪名,判处黄氏翠兰14年有期徒刑。这笔钱来自福山集团董事长阮文后。
据检方指控,黄氏翠兰收受钱财后,指示下属为其办理手续,帮助福山集团中标永福省(旧)的项目和标段。
黄氏翠兰的违法行为还被认定涉及批发市场项目土地定价评估,造成国有资产损失2000亿越南盾。
在审讯中,黄氏翠兰供述三次收受阮文后钱财。第一次是2017年,收受200亿越南盾。
“第二次是2021年,阮文后来家里做客,因认为与地方领导有交情,便请阮文后借给其100万美元。第三次阮文后来家里,送给被告人一个礼品袋,内有50亿越南盾。”黄氏翠兰供称收受总额为250亿越南盾和100万美元。
然而,黄氏翠兰随后更改口供,承认从阮文后处收受的100万美元是贿赂。
一审宣判近一个月后,黄氏翠兰提出上诉,请求减轻处罚。
2025年12月22日,河内最高人民法院上诉法庭接受上诉,改判黄氏翠兰11年6个月有期徒刑。与一审相比,减刑2年6个月。
判决书公布后,审判委员会认可多名被告的多项从轻情节。其中,黄氏翠兰被认定提交了若干新的从轻情节,并提供了一些勋章、奖状等。
黄氏翠兰还患有多种疾病,家庭情况父母年迈体弱,丈夫患病,有残疾子女等。
因此,审判委员会认为有充分理由接受上诉,对黄氏翠兰一审判决的部分刑罚予以减轻。
(编译:张悦;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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