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永隆省女学生死亡案:建议起诉卡车司机

越南永隆省女学生死亡案:建议起诉卡车司机

永隆省公安调查机构7月25日称,该单位已作出调查结论,并将案件移送第四区人民检察院(永隆省)建议以违反道路交通规定罪起诉犯罪嫌疑人阮文宝中(34岁,住永隆省)。

中是一起导致永隆省女学生死亡的交通事故中的卡车司机。

此前,永隆省公安调查机构已决定恢复调查此案,并恢复对阮文宝中的调查,针对在永春乡发生的违反道路交通规定案。

据调查机构称,此案曾暂停调查,以便犯罪嫌疑人阮文宝中接受治疗。治疗后,根据治疗结果,可以安排进行法医精神病鉴定。

据此,永隆省公安调查机构已委托边和中央法医精神病院进行鉴定。

根据边和中央法医精神病院7月8日的结论,阮文宝中患有创伤性脑损伤后痴呆症(轻度)。该对象认知和行为控制能力受限。

基于上述结论,7月17日,永隆省公安调查机构决定恢复调查此案,恢复对犯罪嫌疑人的调查,同时向女学生阮玉宝珍的家属发出通知。

案件经过:事故发生于2024年9月4日,在永春乡(茶温县,现为永隆省永春乡),导致阮玉宝珍(2010年出生,九年级女学生)死亡。

调查确定阮文宝中为驾驶牌号84C-102.77卡车的司机。在超越一辆正靠边停放的牌号61C.567.XX皮卡车时,中的车辆向左越过路肩,这是导致女学生死亡事故的主要原因。

在等待案件处理过程中,女学生的生父阮文福(1983年出生)用自制手枪射伤阮文宝中。随后阮文福朝自己头部开枪。

两人被送往急救,但阮文福死亡。阮文宝中经治疗后脱离危险。

调查过程中,永隆省公安调查机构已立案、起诉犯罪嫌疑人,并对阮文宝中采取禁止离开居住地措施,以调查其违反道路交通规定行为。

在“不追究有罪者刑事责任”一案中,涉及2024年9月4日发生在原永隆省茶温县公安调查机构的交通事故,最高人民检察院调查机构此前已起诉6名犯罪嫌疑人:

黄明中(原永隆省茶温县人民检察院院长——被起诉时是永隆省第二区人民检察院院长),

阮黄文(原茶温县公安调查机构负责人),

黎国越(原茶温县公安调查机构副负责人),

阮国庆(原茶温县公安调查机构调查员),

潘氏竹丽(原茶温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黎峰景(原茶温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编译:李程;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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