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内务部提议,领取养老金和社会保险金的人员仍可书面授权他人代领,但取消最长12个月的有效期限制。
越南司法部正在审核由内务部起草的《社会保险法若干条款修正补充法》草案。该法案预计将于10月国会会议上征求意见并获通过。
在最新版本中,起草机构建议修改为:受益人仍可书面授权他人代领,但取消12个月的有效期限制。现行法律规定,授权代领养老金、社保津贴及其他福利的文书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最长12个月,且需经过公证。
新草案提出,授权将依照民事法律规定执行。社保机构将通过连接和共享信息数据(如国家数据库、户籍数据等),对受益人进行管理,并负责核实受益人的资格条件。

修正案旨在仅规定养老金和社保津贴的支付方式为“通过受益人账户”,同时授权政府制定具体细则。
此外,内务部还提议社保卡将以电子形式发放,纸质卡仅在参保人要求时提供,两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全国有超过340万人领取养老金和津贴,其中超过1.15万人每月领取2000万越南盾以上;近41.85万人领取1000万至2000万越南盾;106.3万人领取600万至1000万越南盾;134.7万人领取300万至600万越南盾;14.485万人领取234万至300万越南盾;近41.94万人领取低于234万越南盾(相当于基本工资水平)。
(编译:Jon ;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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