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该决定,越南财政部长吴文俊被任命为管理委员会主席,财政部副部长阮氏碧玉担任副主席。
委员会其他成员包括:科技部副部长裴黄芳、内务部副部长阮孟强、工贸部副部长潘氏胜、建设部副部长阮文生。
该决定于签署之日(7月24日)生效,并取代2025年7月11日第1511/QD-TTg号总理决定第一条中规定的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该决定成立了投资支持基金管理委员会。
根据第1511/QD-TTg号决定,委员会负责确定基金的五年及年度战略和运营计划,发布或修订其运营条例,依法监督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批准基金的年度财务计划,并确保基金非营利运营。
委员会还负责向政府提交关于合格企业成本支持总额的建议,考虑社会经济发展优先事项、各阶段投资吸引目标以及国家预算的年度能力。
根据批准的资金分配,委员会将资金计划分配给地方当局执行,并通知国库以协助支出控制。此外,委员会还负责批准基金的定期和最终财务报告。
此外,委员会监督和检查基金执行机构,确保其遵守法律规定和委员会的决议及决定。
委员会有权对尚未开始运营的企业以及符合2024年12月31日第182/2024/ND-CP号法令第三章第二节初始投资成本支持条件的企业,发布投资支持决定。
管理委员会在执行职责时有权使用投资支持基金的官方印章,并行使总理授予的其他权力。
(编译:Ivy;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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