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卫生部第42/2026/TT-BYT号通知于2026年11月1日生效,对通过113热线接收医疗求助信息和院前急救流程作出规定。通知由卫生部常务副部长武孟河于2026年10月31日签署。按规定,所有打到113的医疗求助信息须转接至省级公安指挥信息中心113总台的值班医务人员。
值班医务人员接到来电后与求助人沟通确认需求;需要急救时,对病人或伤者进行伤情分类并提出急救要求。若需出动,值班医务人员下达院前急救调度令,优先选择合适且能快速抵达的急救机构,并跟踪、配合急救组选择与病情、专业要求、接收能力和转运条件相符的接收机构。超出权限的情况须报有权限的层级决定。
急救组接到调度令后须尽快赶赴现场,按病情、现场条件和专业范围实施初步救治,并决定接收医院、通知院方准备,同时向113总台更新信息;病情超出处置能力时须报总台请求支援。救治完成后,急救组转运、交接病人,并向总台报告院前急救活动结束。
通知要求院前急救机构设立信息接收部门,确保每周7天、每天24小时接收信息;急救组须按获批的专业范围组建。各机构须保障人力、车辆、药品、医疗设备和信息系统,包括在救护车上安装定位设备并与省级公安指挥信息中心连接数据,执行调度令并更新资源待命状态,制定内部流程并定期培训演练。
接收病人的医疗机构也须设立院前急救信息接收部门并保持24小时运转,准备人力、床位、药品和设备,向急救机构和113总台反馈信息。省级人民委员会负责指导、检查和监督落实并安排资源;卫生专业机构与省级公安配合,根据人口规模和急救网络实际情况确定值班人力的数量与结构。
通知设定准备时限:各地须在2027年1月1日前完成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院前急救机构和车辆名单梳理,定期更新并在省级门户网站公开;113总台医务人员的名单梳理及政治标准核查须在2027年7月1日前完成;地方完成资源投入和设施升级以接入调度系统的期限也是2027年7月1日。执行中遇到困难,可向卫生部医疗管理局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