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代表建议严格规定电商平台货物海关手续

越南国会代表建议严格规定电商平台货物海关手续

8月3日下午,在讨论《海关法若干条款修正补充法》草案时,多位国会代表建议继续完善相关规定,既要推进数字化转型,又要为进出口活动创造便利,同时提高国家管理效率和防范、打击走私。

建议研究补充适用适当管理方式的原则

在讨论会上,多位代表重点对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进出口货物的海关检查、监督规定提出意见。

宁平省代表陈氏贤对补充这一规定表示赞同,认为其满足电子商务蓬勃发展的现实要求,有助于防止税收流失、打击走私和保护国内生产。

但她认为需要继续审查,使规定更加严密和可行。

她表示,电商货物具有订单数量巨大但单笔价值小、流转速度要求快等特点。如果按照传统进出口货物检查流程,可能导致口岸拥堵。

因此,她建议研究补充在风险管理和信息技术应用基础上的适当管理方式原则,例如“简化电子海关手续”,以既确保国家管理要求,又为跨境电子商务创造便利。

这位女代表还建议明确在越南没有商业存在的外国电子商务平台拒绝提供数据时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同时补充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原则。

越南国会代表建议严格规定电商平台货物海关手续

胡志明市代表阮清创赞同补充对通过电商平台与国外买卖货物的组织和个人进行电子身份验证的规定。

他认为,这一规定将有助于在发现违规时明确责任主体,限制利用他人身份实施违法行为的情况。

补充“一票货物、一次检查”原则

越南国会代表建议严格规定电商平台货物海关手续

另一方面,就人工智能(AI)和大数据(Big Data)的应用提出意见时,胡志明市代表阮武忠认为,法律草案初步接触并允许在海关管理中应用新技术是必要的,符合数字化转型和自动化趋势。

然而他认为,草案需要对这些技术的使用补充“法律屏障”。

他分析说,如果只规定应用AI和大数据,而没有明确AI用于作出产生义务或限制人民、企业权利的决定时的处理原则,将潜藏许多风险。

因此,该代表建议法律补充规定,在海关管理中使用自动化系统、算法和AI必须确保合法、透明、可检查、可追溯,并接受人类监督。

同时,所有由AI作出、对报关人产生义务、限制权利或适用不利措施的决定,必须有机制让有权限的人在适用前进行审查。

值得注意的是,代表阮武忠建议补充“一票货物、一次检查”原则。

他认为,目前一批货物可能同时受到海关、检疫、食品安全、环境、卫生、农业、工商等多个机构的管理,导致检查重叠的风险。

他建议法律规定,国家管理机构有责任相互协调、共享并使用同一批货物的共同检查结果;不重复检查相同内容和相同指标,除非有依据确定存在违规或风险迹象。

该代表表示,这一规定将大幅减少企业的时间、成本和手续,同时提高国家管理效率。

建议在反走私中加强跨部门协调

胡志明市代表阮成忠建议修改第88条第1款第2项的规定,按照当有权限的职能部门在海关活动地域内发现走私或非法运输货物过境行为时,可依据法律规定处理,同时立即通知海关机构协调的方向修改。

该代表认为,这一规定将确保法律体系的统一性,充分发挥公安、边防部队和职能部门在防范和打击走私斗争中的作用,同时保持机构间密切协调机制。

(编译:张悦 ;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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