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内务部建议每年9月30日前公布节假日安排,为公务员、劳动者和企业安排生产和休息创造条件。
该建议包含在内务部起草的《劳动法》、《档案法》、《性别平等法》和《红十字会活动法》若干条款修正补充法的最新草案中。
据此,根据实际情况,总理将具体决定农历春节和国庆节的假期日期。在此基础上,内务部长在每年9月30日前公布次年的节假日安排。尽早公布有助于干部、公务员、职员、人民和企业做好准备,避免临近假期才通知造成混乱。
与6月草案相比,公布假期的时间提前了三个月,改为在每年9月30日前公布,而不是12月31日。总理的决定权限建议维持现行规定,即只决定农历春节和国庆节两个假期,而非旧草案中决定全年所有节假日。

内务部同时建议将11月24日越南文化日补充为带薪假日,以制度化党和国会关于文化发展的主张。
如果获得通过,越南将有12个正式节假日,包括元旦1天、农历春节5天、雄王祭祖日1天、4月30日和五一劳动节各1天、国庆节2天以及越南文化日1天。
该法律草案预计提交国会于2026年10月会议审议通过,自2027年3月1日起生效,越南文化日的内容除外。
(编译:Ivy ;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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