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铁路公司拟实行专项财务机制

该法令草案旨在加强权力下放、简化程序、为企业释放资源,同时根据市场经济原则和国家管理确保透明和严格监督。

越南铁路公司拟实行专项财务机制

该草案为铁路工业园区项目;国家铁路基础设施资产的管理、维护、修理、翻新和升级;在火车站建设商业和办公楼;以及投资信贷激励提出了特殊机制。

铁路工业园区项目的投资准备过程适用以下若干具体政策:越南铁路公司(VNR)可在项目准备过程中就技术、参考价格和潜在风险咨询国内外承包商和组织;该咨询必须透明,不得为任何供应商提供不公平优势。

越南铁路公司可决定是否聘用外国承包商进行该项目的咨询和实施前活动。

关于铁路工业园区铁路工业服务和铁路工业产品的任务和订单执行,越南铁路公司受委托并订购其拥有100%投资资本的企业依法执行全部或部分铁路工业服务和铁路工业产品。

该草案明确规定,越南铁路公司受托委托其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单位,并委托其子公司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对国家铁路基础设施资产进行修理、翻新、升级和功能增强。

在国家委托越南铁路公司管理、维护、运营国家铁路基础设施的情况下,越南铁路公司应按照《2025年投资法》的规定,通过选择投资者,实施在火车站内及与车站相关的铁路用地上建设商业服务和办公楼的举措。

财政部还提议将生产、组装和采购各类铁路机车和车厢;在铁路运行专用车辆;铁路基础设施维护的机械设备;以及用于生产组装机车、车厢和铁路运输车辆的机械部件、系统和零件等投资项目,列入第三节——政府2023年颁布的第78/2023/ND-CP号法令所附的投资信贷贷款项目清单,该法令修订和补充了2017年颁布的第32/2017/ND-CP号法令关于国家投资信贷的部分条款。

目前,该草案已在财政部在线门户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

(编译:Cici;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124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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