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15日,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已批准当地公立幼儿园、普通教育和继续教育机构总体整合方案。
合并后学校有两种模式:一名校长管理多个教学点
根据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批准的总体整合方案,全市统一对合并后的学校采用两种先进管理模式。
模式1:大规模单级学校(或继续教育中心)设有分校:结构包括1所主校和多个教学点。
人员结构包括:1名校长、多名副校长、1个共享的行政人事部门(会计、出纳、文书);按专业特设教育辅助人员;各专业组根据分校和教学点灵活设置,以提高专业活动和教学组织的效率。
根据班级规模、学生数量、到主校的距离等实际情况,在核定编制总数内为每个分校安排1名副校长负责,以确保教育质量。
模式2:大规模多级普通学校:该模式可在同一地点或多个不同地点实施。
结构包括1所主校,下设多级教学点。人员结构包括:1名校长、多名副校长、共享的行政人事部门(会计、出纳、文书);按专业特设教育辅助人员;各专业组根据年级、分校、教学点灵活设置,以提高专业活动和教学组织的效率。
根据年级、班级规模、学生数量、到主校的距离等实际情况,在核定编制总数内为每个分校安排1名副校长负责,以确保教育质量。
胡志明市哪些学校不在合并之列?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表示,该市遵守教育培训部关于教育机构整合的所有原则。
此外,结合胡志明市的教育实际,整合方案补充了一些特殊原则。这些原则源于本市教育实践和城市空间实际,是贯穿始终地保护学习者权益、保持教育质量的基础,具体如下:
不整合专门高中和特殊学校;
根据教育培训部第2595号公函,不合并拟参加2026-2027学年新学前教育方案试点的幼儿园;
合并规模较大的幼儿园与规模较小的幼儿园,促进共同发展;优先合并规模不足10个班/组的幼儿园和不足28个班的普通学校。合并后幼儿园最多不超过30个班/组,普通学校最多不超过100个班且不超过3个教学点;
根据市人民委员会第580号决定,不合并正在开展高质量、先进、区域和国际融合教育内容的幼儿园和普通学校(除非2所机构位置相邻);
位于坊、乡、地方交界区域的学校,需征求教育培训厅对合并方案的意见;
优先整合设有分校的大规模同级别学校。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各教学点间距不超过2公里;
在多级普通学校整合中,考虑将同一教育地块内或相邻的学校进行整合;
对纳入合并方案的机构进行审查和筛选时,必须严格审查土地来源法律文件;
合并后教育机构的名称必须科学、规范,具有教育意义,符合当地历史文化传统;
胡志明市重组合立学校:减少管理人员,增加一线教师
据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介绍,整合教育机构的目标是按照精简方向重组公立幼儿园、普通教育和继续教育体系,彻底解决点多、分散的问题。
将重心从“行政管理”转向“学校治理”;“减少教育管理编制,增加一线教学编制”,以优化公共投资资源并全面提升教育质量。
此外,还有具体目标,如:确保精简,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人口规模和发展空间。
创新学校治理,扩大学校、班级规模,高效利用设施、教师队伍、管理人员和投资资源;将教育机构整合与精简管理结构、重组队伍相结合。
扩大学习机会,满足人民的学习需求。
(编译:李程 ;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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