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刑法修正案草案:政府建议取消6项罪名的死刑

8月18日下午,国会常务委员会对《刑法》(修正)项目提出意见。

越南刑法修正案草案:政府建议取消6项罪名的死刑

公安部副部长、上将黎文线在阐述政府呈文时明确指出,修正草案补充了与犯罪、刑罚等相关的各项规定。

提议补充一些新罪名

其中,草案建议新增9项罪名,重点涉及经济管理秩序、网络安全、高科技、环境、公共安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等领域。

同时,在现行罪名构成中补充一些新的客观行为,特别是信息技术、电信网络、经济、贸易、知识产权等领域,以弥补刑法中的空白,避免漏罪。

与此同时,满足国际一体化要求,服务于新形势下的犯罪预防和打击工作。

同意补充一些新罪名,但法律与司法委员会主任潘志孝建议仔细审查各罪名的构成,明确犯罪行为与行政违法行为之间的界限,确保与专门法律相统一。

审查机构认为,需要慎重考虑在试点实施的新领域补充新罪名,这些领域需要鼓励和支持……

他还表示,有意见建议研究将一些对国家管理效率产生重大影响、对社会治安造成不良影响、近期引发舆论不满的违法行为刑法化或增设专门罪名予以处理。

越南刑法修正案草案:政府建议取消6项罪名的死刑

建议在6项罪名中缩小死刑适用范围,许多意见表示担忧

值得注意的是,据上将黎文线称,草案建议缩小对6项罪名的死刑适用范围,仅保留对4项罪名的死刑,包括叛国罪、杀人罪、恐怖主义罪、非法制造毒品罪。

缩小死刑适用范围旨在制度化党的主张,符合进步的立法趋势,提升越南在刑事司法合作、引渡、司法互助中的地位。

审查这一内容时,法律与司法委员会主任潘志孝明确表示,该委员会赞同按照继续缩小死刑适用范围的方向修改《刑法》。

委员会许多意见建议慎重考虑在部分罪名中取消死刑,包括非法买卖毒品罪、强奸16岁以下未成年人罪、反人类罪和战争罪。

这样做是为了避免对威慑、预防和处理犯罪的效果产生不利影响,并需要放在危险犯罪性质以及整体预防和打击特别危险犯罪措施有效性的相互关系中考虑,符合国际法。

此前,按照公安部的建议,《刑法》(修正)草案取消了6项罪名的死刑,包括暴乱罪(第112条)、强奸16岁以下未成年人罪(第142条)、非法买卖毒品罪(第251条)、反人类罪(第422条)、战争罪(第423条)、为反对人民政权而实施的恐怖罪(第113条),并入恐怖罪(第299条)。

此前,1985年《刑法》中有44项罪名适用死刑,1999年《刑法》减至29项,2009年《刑法》为22项,2015年《刑法》为18项。

在第十五届国会第六次会议上,通过了修改、补充《刑法》若干条款的法律,自2025年7月1日起生效,其中取消了8项罪名的死刑,目前还有10项罪名。

本次《刑法》修正草案预计将补充关于排除刑事责任、暂缓追究刑事责任、免除刑事责任和追究刑事责任时效的规定。

其中,法律草案扩大了在研究、试验、应用新技术,受控试验新技术、流程、方案、产品、服务,以及在技术发展和创新中的新商业模式方面免除刑事责任的范围。

草案还规定,在处理犯罪消息和举报的阶段,如果有免除刑事责任的依据,可以免除刑事责任,以限制不必要的诉讼程序产生,确保人道、人文政策……

同样在今天下午,国会常务委员会对《刑事侦查机关组织法》(修正)项目提出意见。

(编译:Cici ;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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