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掉进Momo、Viettel Money、Cake‘代贷提升信用分’陷阱,受害者该怎么办?

我的贷款获批后,有人要求我将钱提取到财神袋,然后扫描二维码以“归还贷款”。接着,又要求我在Viettel Money(借款1200万越南盾)和Cake(借款100万越南盾)上重复类似操作。

当我完成后,我的贷款仍然在系统上,而100万越南盾的“奖金”我没有收到。那时我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请问律师,我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我该如何处理这些债务?

律师陈氏青草(胡志明市律师团)回答:

这是目前比较常见的骗局,通常被称为“代贷提升信用分”或“通过电子钱包代收款项”。

越南:掉进Momo、Viettel Money、Cake‘代贷提升信用分’陷阱,受害者该怎么办?

从本质上讲,诈骗分子的行为已具备构成刑事犯罪的足够特征,而非普通的民事纠纷,因为他们使用欺骗手段,冒充熟人,编造“提升信用分”的理由,使读者信以为真并自愿转账,从而侵占财产。

关于诈骗分子的行为,使用欺骗手段侵占他人财产的行为,可依照2015年《刑法》(2017年修订补充)第174条以诈骗侵占财产罪论处。

由于其作案手段是通过网络空间夺取社交网络账户使用权并利用电子钱包应用,该行为还可能同时构成2015年《刑法》第290条规定的“利用计算机、电信网络、电子设备侵占财产罪”。

刑罚幅度取决于侵占财产的价值,本案涉及三笔贷款总额为6300万越南盾,可能面临多年监禁。

关于已签订贷款协议的效力,需要注意的是,在Momo、Viettel Money、Cake上的贷款实质上是您与这些电子钱包合作金融机构或信贷组织之间的消费贷款合同,而非与诈骗分子签订的合同。

由于您自己完成了OTP、生物识别等验证操作以完成贷款,因此在形式上,贷款合同已合法成立。

然而,根据2015年《民法典》第127条第1款,当一方因受欺诈而参与民事交易时,有权请求法院宣告该民事交易无效;该规定也适用于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导致另一方对交易主体、性质产生误解的情形,如果对方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

当调查结论明确存在欺诈行为时,这是读者要求金融公司重新审查贷款效力的依据。

关于赔偿责任,根据2015年《民法典》第584条,任何侵害他人财产并造成损害的行为人都必须赔偿。

当调查机关确定诈骗分子后,读者有权要求赔偿全部损失,包括被侵占的本金以及贷款产生的利息。

为了处理此事,首先您需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可到居住地的坊、乡公安机关报案,或将控告书寄至省、市公安厅下属的网络安全和高科技犯罪预防处。

您也可以通过热线156或5656(完全免费)快速反映,或通过越南信息安全预警门户网站 canhbao.khonggianmang.vn 获得指导和支持,以核实和冻结资金流向。

与此同时,读者需要收集并保存完整证据,包括与诈骗分子的全部聊天记录、Momo、Viettel Money、Cake上的交易记录、电子贷款合同、交易代码、电话号码和收款账户。这些都是调查机关核实案件的重要证据,也是您与电子钱包交涉的依据。

同时,应及时联系电子钱包和放贷金融公司,拨打Momo、Viettel Money、Cake的客服热线,说明自己是诈骗受害者,请求暂时冻结或封存贷款,在核实期间停止计息,并提供信息配合公安机关追踪资金流向。

关于还款义务,在案件尚未有调查结论期间,原则上与金融公司的贷款仍然有效,您需要主动书面通知放贷方,请求因客观原因暂停还款义务或减免罚息。

同时保持联系以配合处理,避免因沉默导致贷款在CIC系统上被转为不良债务类别,从而影响长期信用记录。

最后,读者绝对不要再按照对方要求进行任何交易,即使受到催促或威胁,也不要向任何人提供OTP码或密码,包括自称银行员工、电子钱包员工或公安人员的人。

(编译:Eric;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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