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新颁布的第321/2026号法令,越南政府将革命有功者的优待补贴基准从278.9万越盾上调至301.2万越盾,涨幅为8%。其中,基准标准是计算革命有功者及其家属补贴、津贴和优待待遇的依据。
该法令自2026年10月1日起生效,其中多项制度自2026年7月1日起适用。
多项补贴和津贴标准上调
根据新的津贴标准表,在1945年1月1日前参加革命、已脱产的人员每月可获补贴336.6万越盾,另按每一年工龄加发57.1万越盾。未脱产人员每月可获571.4万越盾。
此前,脱产人员可获补贴311.7万越盾,不含按工龄计算的优待津贴52.9万越盾。而未脱产的革命活动者,每月可领529.1万越盾。
值得注意的是,越南英雄母亲每月可获补贴903.6万越盾和津贴252.4万越盾,共计1156万越盾。
此前,越南英雄母亲每月补贴836.7万越盾,另加优待津贴233.7万越盾,共计1070.4万越盾。
抗战时期的人民武装力量英雄、劳动英雄每月可获补贴252.4万越盾,高于此前的233.7万越盾。
按照新规定,从1945年1月1日至1945年八月革命前参加革命的人员每月可获补贴311.5万越盾,高于此前的288.4万越盾。
对于烈士亲属,补贴金额取决于烈士人数。例如,一名烈士的亲属每月可领301.2万越盾,两名烈士的亲属可领602.4万越盾,三名及以上的烈士亲属可领903.6万越盾。

伤残军人补贴和津贴上调
按照规定,伤残军人及享受伤残军人政策人员的月补贴水平根据身体损伤比例确定。
例如,身体损伤21%的人员每月可获补贴202.8万越盾,并随比例递增。损伤81%的可获781.9万越盾,损伤100%的为965.6万越盾。
此前,损伤81%的伤残军人每月领取724万越盾;损伤达100%的,每月补贴为894.1万越盾。
接着,B类伤残军人身体损伤21%的,每月可领167.6万越盾。身体损伤100%的最高补贴为798.9万越盾。此前,100%损伤组的最高补贴为739.7万越盾。
除补贴外,身体损伤81%以上的伤残军人及享受伤残军人政策的人员、B类伤残军人还可每月领取301.2万越盾的津贴(此前为139.9万越盾)。对于伤情特别严重者,津贴为602.4万越盾(此前为286.7万越盾)。
与此同时,抗战中接触到化学毒剂的人员,身体损伤21%-40%的每月可获229万越盾(此前为212万越盾);损伤81%以上的最高可获686.7万越盾(此前为635.8万越盾)……
(编译:Cici ;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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