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林同省:起诉洗钱超2万亿越盾团伙3名成员

越南林同省:起诉洗钱超2万亿越盾团伙3名成员

9月18日,林同省公安表示,侦查警察机关已送达起诉决定,并对邓英科(20岁,居住在林同省达然)执行临时拘留令,罪名是洗钱

同一案件中,公安对曾怀玲(35岁,居住在胡志明市富润坊)和宁文秀(32岁,居住在大叻市浪平坊)立案起诉,并采取禁止离开居住地的措施,罪名是非法收集、存储、交换、买卖和公开银行账户信息。

据调查,从2025年初到2025年12月,玲和秀联系多人,以每个账户500万至900万越盾的价格购买在不同银行开立的139个支付账户。

这些账户随后被卖给柬埔寨的一伙人,用于支付和转移赌博、投注资金。流经这些账户的资金总额超过2万亿越盾。

公安认定,玲还指导科开设23个银行账户,然后出售信息。科直接为实施洗钱行为的人员团伙工作,资金来源是通过社交媒体诈骗民众的案件。

从2025年10月至12月,林同省、胡志明市、河内以及其他一些省市共有10人被骗,通过科的账户转账。被侵占的资金总额超过20亿越盾。接到民众报案后,林同省公安已介入查明。

(编译:李程 ;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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