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停车场投资预计将获50%贷款利息支持

胡志明市停车场投资预计将获50%贷款利息支持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正就一项决议草案征求意见,该草案规定了关于优先、支持和鼓励投资,以及调动各种资源以同步建设、发展、开发、维护城市技术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交通基础设施、区域发展和物流系统的政策。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9月25日至10月1日。制定该决议旨在具体落实第18/2026/QH16号《城市发展法》第14条第1款a项的规定。

具体而言,草案提议停车场建设与开发项目的投资者可享受贷款利息支持政策。

支持水平为在胡志明市国家金融投资公司(HIFC)贷款所须支付利息的50%,按贷款合同全额计算,贷款期限不超过5年。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负责规定按规划投资的停车场项目的开发标准、条件和组织原则,以确保项目开发投资效率。

同时,决定城市主干道、国道(城市区域内)的人行道(便道)以及尚未开发的公共土地清单,以组织临时停车看管,确保交通安全秩序,减少交通拥堵。

关于物流政策,草案优先按规划确定土地、水面,并调动资源投资、升级海港、内河港口、内陆港、铁路货运站、物流中心、综合物流区、配送中心、综合仓库、冷库、智能仓库、专用仓库、集装箱堆场、电子商务订单处理中心及服务供应链的共用基础设施。

其中,鼓励投资数字物流基础设施、港口、仓库、堆场和智能运输管理系统、数据共享平台、电子凭证、溯源、自动化以及提高开发效率的技术。

草案还指出,城市预算可依法用于实施独立的公共投资项目,涉及补偿、支持、安置、收回土地、城市整治、城市发展以及在TOD区域形成土地基金。

投资者可在规划编制和调整过程中提出TOD区域边界、范围、项目位置和规模的建议。

如承诺出资、投资铁路工程、公共交通中转枢纽或连接基础设施,主管部门将根据技术要求、安全性、连接能力及基础设施系统满足能力审议建议。

胡志明市优先考虑安排公共投资资金,用于从项目边界到铁路工程、公共交通中转枢纽、连接线路、停车场、步行和自行车基础设施以及必要公共工程的连接基础设施。

(编译:Ivy ;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128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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