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10月23日上午在第十六届国会第二次会议框架内,听取政府关于第206/2025/QH15号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该决议设立特别机制,用于处理法律规定造成的困难与障碍。司法部部长黄清松代表政府作报告,国会法律与司法委员会随后提交审查意见。
黄清松表示,特别立法授权机制实施一年多来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及时疏通制度堵点提供了灵活的法律依据。政府排查后确定,各部门和部级机构共收到786条关于法律造成困难与障碍的反映和建议,其中556条已获处理,44例适用第206号决议的特别机制;另有230例仍在处理中,预计其中2例将适用特别机制。
政府已颁布26项决议,用于处理阻碍经济社会发展的困难与障碍。其中5项依据第206号决议的特别机制颁布,涉及2026年削减和简化行政手续及投资经营条件,据政府报告可节省53%的时间、55%的合规成本,相当于每年为民众和企业节约约23万亿越南盾。这26项决议同时要求研究修改、补充317份法律规范性文件。
报告也指出执行中的不足:部分机构排查和处理进展缓慢,一些领域的处理停留在个案层面,缺乏概括性和预判;相关法律文件的修改进度不够及时。由于依据特别机制颁布的决议将于2027年3月1日失效,报告认为存在产生法律空白的风险。政府将原因归结为工作量庞大、多起事项涉及跨部门、新机制缺乏先例,以及部分机构法制人员薄弱、协调不够及时。
政府据此建议国会将第206号决议执行情况的总体评估写入会议决议,并允许将依据该决议特别机制颁布的现行法律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以形成过渡安排,为完成相关文件修改争取时间。
国会法律与司法委员会主任潘志孝在审查意见中要求补充说明每条反映和建议对应的处理方案,并对仍在处理的事项明确方案、路线图和责任。委员会赞同延长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但建议修改表述,明确要求最迟自2028年1月1日起完成法律、法令的修改补充并使其生效。审查报告还提到,特别机制快速处理问题也给可行性、影响评估和组织实施带来挑战,实践中已出现文件颁布后被暂停效力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