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胡志明市,每天清晨天刚亮,成叠彩票便随着老人、残疾人和贫困劳动者的脚步穿过街巷。有人每天步行数十公里,有人顶着烈日、有人躲进雨棚,只求把票卖完,换回吃饭、租房和买药的钱。对他们而言,每卖出一张彩票约得1000越南盾工钱;但若彩票滞销,这笔微薄收入可能全部落空,甚至变成一笔债务。
越南财政部在总结实施第75/2013/TT-BTC号通知及修订彩票经营规定草案的文件中评估,彩票活动通过代理系统为约50万名政策对象和贫困人口提供卖票工作。2025年,南部21家建设彩票公司实现营收超过155.5万亿越南盾,向财政贡献近52万亿越南盾。财政部还记录,2020至2024年期间,仅南部21家公司就贡献超过571万亿越南盾营收,占全国近649万亿越南盾的88%;同期向国家财政缴纳近188万亿越南盾,占全行业上缴总额的91%。
在分销链末端,街头彩票摊贩面对的风险十分具体:票没卖完、票丢失或损坏、票款未结清、谋生路上发生事故,以及没有储备金时产生的诊疗费用。压力并非只落在卖票者身上,下级代理同样要垫资、周转欠款并面对彩票积压风险;上级代理承受销售压力,彩票企业则须遵守发行、分销和财务管理规定。
按彩票经营规定,正式代理关系由合同调整,交接和未售出彩票退还等内容也属应确立范围。但街头卖票者通常经多层中间环节拿票,以口头方式交易,缺少对账凭证。一旦发生纠纷,他们难以证明领取了多少票、退还了多少票以及实际应支付多少钱。
街头卖票者并不当然属于彩票公司或代理的劳动者,许多人以个体小经营者身份活动,自行决定销售并承担交易风险。但报道指出,没有劳动关系不等于无需保护:当大量老年人、残疾人和贫困人口直接参与产品分销环节时,政策需考虑其特点和脆弱程度。目前并非所有人都有条件参加自愿社会保险、维持医疗保险或预留应急资金,收入则取决于健康、天气和每日销售情况。
对于积压彩票,报道认为不宜对所有情况套用一条硬性规则,而应区分原因、交接时间、退票条件和各方责任。可行方向包括审查彩票经营专项规定,研究补充调整代理与非正式零售卖票者关系的机制,例如明确交接数量、折扣、付款期限、积压票清点方式、退票条件、票丢失或损坏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的简易合同或协议范本,并允许电子凭证、确认短信或带识别码的交接单。
报道还提出,可研究防止强加不利条件的原则,不得随意变更交接条件,不得在卖票者行使已约定权利时以切断票源施压,同时建立受理投诉和保护反映者的机制。在特定条件下,尤其是暴雨、灾害或购买力异常下降时,可试点分担部分滞销风险;若设立社会保障基金,须有法律依据、影响评估和透明监督,优先用于医疗保险、意外保险及符合条件者参加自愿社会保险,并公开收支和受助人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