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建设部正在完善《供排水法》草案,计划于2027年5月提交国会审议。司法部已于2026年10月9日出具第553号审查报告,对草案政策文件提出审查意见。建设部基础设施结构局副局长陈怀英表示,草案政策框架维持政府2023年12月1日第203号决议通过的3项政策和14项内容,同时更新两级地方政府模式和相关法律变化。

司法部审查的重点是:是否有必要单独立法、调整范围如何与水资源、水利、环保、规划、投资、建设、价格和预算法律划清界限,并要求更充分评估可行性、行政手续、分级管理、人力、财政来源以及对民众和企业的影响。建设部表示,正在修改政策文件,随后送副部长审签并致函司法部,就审查后的吸收和说明内容征求意见。

草案提出对供水全链条实行持续风险管理,覆盖取水源、取水工程、处理、储存、输送、分配至用水点,目标是维持水质、水量、水压和服务的连续性。具体措施包括制定安全供水计划、监测水源和系统水质、保护工程和运行数据、推动系统互联、准备替代水源和应急供水流程。草案同时明确,不取代水资源管理、调配和分配权限。

在排水和防内涝方面,草案拟按流域管理排水,推动收集、调蓄、排放和处理设施同步建设,保护蓄水空间、排水走廊和基础设施用地,并评估新项目对地面高程和水流的影响。陈怀英表示,法律可以建立原则框架和划分责任,但不能替代规划、投资项目清单、资金来源和地方组织实施能力,效果取决于各地细化计划、跨区域协调和落实运营经费。

投资机制上,草案提出结合预算资金、企业资本和公私合作模式,优先安排跨区域、跨省、应急和困难地区项目;排水、防内涝和污水处理项目可考虑与产出结果和服务准备程度挂钩的合同,而非仅按处理水量付费。价格方面,草案提出按价格法逐步合理足额计算成本,与服务质量挂钩并考虑支付能力,不设法律生效即全面涨价或立即收回全部成本的目标。

按现行计划,建设部将在2027年1月向政府提交法律草案,2月提交国会常务委员会,5月提交国会。陈怀英称,这一进度须与完成全部程序挂钩,不降低文件质量要求;优先事项包括统一管理归口和职能交接方案、厘清与相关法律的边界、确定安全供水、流域排水管理、资金动员和服务价格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