岘港市公安局侦查警察机关办公室已对1989年出生、居住于岘港市海洲坊李自重街152/2号的陈黄永秀(Trần Hoàng Vĩnh Tú)作出起诉决定并实施临时拘留,以调查其“滥用信任侵占财产”行为。案件涉及一名旅居美国的亲属委托其管理并用于购房的4,709亿越盾。
据案件内容,旅居美国的L.H.C女士与陈黄永秀为姨甥关系。因信任亲属,C女士多次将钱款汇回越南,委托陈黄永秀保管、存入银行储蓄并物色购买房屋土地,供她回国后使用。此前,C女士还委托亲属协助出售其名下公寓,以便换购更符合家庭生活需求的住房。
自2026年2月起,C女士继续向陈黄永秀转账,总额为3,690亿越盾。加上此前出售公寓所得的10亿越盾及储蓄利息,C女士交由陈黄永秀管理的款项合计4,709亿越盾。为取得信任,陈黄永秀通过Viber应用向C女士发送了在银行存钱的图片。
2026年3月初,C女士经熟人介绍看中岘港市陈春黎街一处售价4,770亿越盾的房屋,并委托陈黄永秀办理购房定金手续。但陈黄永秀仅支付7,000万越盾定金,未按约定继续支付剩余定金,随后无法联系并离开住所。中介后将此事告知C女士。
接到举报后,岘港市公安局侦查警察机关办公室对信息进行分类核实,排查辖区并确定对象可能藏匿的地点。侦查机关通过业务措施并结合动员、解释法律宽大政策,促使陈黄永秀投案,配合调查处理。目前侦查机关正继续完善案卷、收集材料和证据,以查明案件并依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