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内务部正在就一项政府决议草案征求意见,该草案拟颁布至2030年、展望至2045年的国家廉政建设战略。草案提出建设廉洁公务、预防腐败,并以预防为主、从早从小从根源防治作为核心方向。

草案援引政府2024年10月17日第653号报告指出,越南已通过法律体系、权力控制机制、行政改革和干部队伍管理形成廉政建设基础,但落实成效不均衡,将规定和标准转化为日常处理工作的行为仍有限,尤其在需要多机构协调的领域。报告期内,各部门和地方在97,654个机关单位检查公开透明情况,发现并处理807个违规单位;一些地方内部自查发现腐败和消极现象仍流于形式。

草案还引用两项指数反映需改进的问题:2025年行政服务满意度指数(SIPAS)显示,问责满意度达83.31%,但11.05%的受访者反映仍有公务员刁难;2024年省级竞争力指数(PCI)报告显示,近37%的受访企业表示支付过非正式费用。这些数据被草案用于说明提升透明度、问责和公务执行质量的必要性。

战略草案确定三大支柱:廉政制度、廉政公务和廉洁干部队伍。其中,制度建立框架、标准和管控机制;公务体系组织实施廉政要求;干部队伍是直接将标准付诸实践的主体。草案强调预防为主,结合权力控制、廉政风险识别和利益冲突管理,并要求对违法行为及时、严肃依法处理。

根据草案路线图,2027年拟选择3个部委和3个地方试点改善廉政公务的措施,2028年底前完成审查并取得初步应用结果,试点评估须在2029年7月1日前完成。评估结果将作为主管部门考虑后续部署的依据,监测持续至2030年底,并于2031年第一季度总结。展望至2045年,目标是使廉政成为国家治理和社会生活的基础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