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防市人民法院10月27日对一起涉及两个商品房项目的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是1972年出生、住在鸿庞坊的裴氏金蓉(Bùi Thị Kim Dung),她被判处无期徒刑。法院认定的罪名包括诈骗侵占财产、滥用信任侵占财产,以及伪造、使用机关组织印章和文件。
裴氏金蓉是彩虹兰花7&1商贸服务股份公司(Công ty CP Kinh doanh dịch vụ thương mại Cầu Vồng Hoa Lan 7&1)的经理。该公司参与竞拍并中标取得土地使用权,用于在安阳县(今安阳坊)爱婆祝(Ái Bà Chúc)和关爪(Quai Chảo)两个区域实施商品房项目。海防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称,在办理这两个项目的相关交易时,她以出资、投资、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虚假信息收取多人钱款。
起诉书指控,2018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1日期间,裴氏金蓉诈骗86名个人,合计超过2042亿越盾。在土地转让交易中,她把同一块地分别约定转让给多人,收取钱款后未按承诺履行。她还被指控滥用信任侵占杜氏贤(Đỗ Thị Hiền)超过733亿越盾:收取两个项目的投资款后,她制作了转让74块地、总面积逾7659平方米的协议,却向杜氏贤交付74份彩色打印的伪造土地使用权证,鉴定结论认定这些证件系伪造。
调查机关还认定,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裴氏金蓉雇人伪造两枚该公司圆形印章,用于在12份土地交易相关文件上盖章,并伪造84份土地使用权证。起诉书列出的诈骗与滥用信任两项行为侵占总额超过2772.77亿越盾;她已退还部分款项,尚需赔偿超过2732亿越盾。调查机关已查封两个项目中的多块土地,以保障受害人和相关方的权益。
审判委员会认定其犯罪行为特别严重,以三项罪名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