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登记检验局正在主持起草新的国家技术法规,拟取代现行QCVN 14:2024/BGTVT,并提交建设部颁布。草案中的一项内容是,要求气缸容量超过125立方厘米、或电动机功率大于11千瓦的摩托车强制配备防抱死制动系统(ABS)。该要求目前仍属草案建议,尚未生效。
登记检验局承认,加装并整合ABS会增加企业的生产成本,进而对车辆售价产生一定影响,但评估认为涨幅不会对消费者造成大的负担。该局援引数据称,2025年属于拟议适用范围的在产、组装及进口摩托车约占总量的5.87%,其中约一半已配备ABS,因此实际需要补充配备的车辆仅相当于统计总量的约3%。
支持该提议的研究由建设干部培养战略学院与亚洲防伤害基金会(AIP Foundation)合作开展,在河内和胡志明市调查了1247名摩托车使用者。结果显示,约85%尚未使用过配备ABS车辆的人愿意为加装该技术额外付费,多数人可接受的加价不超过250万越南盾。
登记检验局表示,ABS可减少制动时车轮抱死,帮助骑手在紧急刹车或低附着力路面上保持对车辆的控制,降低失稳风险;研究结果也显示,配备ABS可能有助于减少摩托车相关的事故、死亡和受伤人数。该局认为,尽管新要求会产生部分成本,但对使用者和社会而言长期收益更大。





